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劳动人员入职或离职都是很常见的情况。
俗话说得好,“买卖不成仁义在”。员工离职后,虽说劳动关系解除,但是大多还能和曾经的用人单位、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
但是凡事总有例外,如果已经离职员工的某些言行损害到了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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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公司有位员工离职了。但是,突然有一天,这位员工在自己朋友圈中发状态,侮辱公司现任女助理,言语之间,夹杂着许多污言秽语。内容大致是说,我们的助理管太宽。因为在这之前,助理一直管理员工的考勤,比如:迟到、早退、旷工等方面的。
助理和另外一名男同事之间正常工作互动在该离职员工这里也成了“不检点”的证据。其实,现如今这类督促员工工作效率的岗位是很容易得罪人的,我们的助理也很委屈。发生了这种事情,对于整个企业和员工个人都是一种伤害。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件事呢?我公司又该如何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呢?
律企联法律服务平台李晓档律师
这个问题属于离职后纠纷。企业与雇员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虽然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结,但因为过去合同关系的存在,会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当事员工不顾企业的利益而产生不当言行,就可能对企业造成损害。所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善后阶段中,当事人还需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多项义务。该员工虽然已经离职,但还是有维护企业的对外形象和保守企业内部机密等义务。所以建议当事企业做两件事:第一、固定证据,将该离职员工的侵害行为记录下来并保留证据,;第二、发函给该员工,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违法行为,否则企业可能寻求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律企联法律服务平台李晓档律师
关于取证,企业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确定该员工侵害行为发生的场合,是私下场合还是公开场合。根据描述,该离职员工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可以被视为公开场合。其次,侵害行为是否涉及隐私。隐私不光是企业员工的个人隐私,企业的内部生活也可以是隐私。离职员工的不当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可以是多种的。比如:名誉损失、精神损失、经济损失等。当事企业可以从从损害企业经营秩序和企业规定主张对方的违法责任,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从员工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主张侵权责任。
我国法律保护劳动合同缔结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起草劳动合同、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时,还是应当尽量注明员工在离职后应当承担的义务。以防止类似不法侵害的发生。
律企联法律服务平台张飞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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