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市区自来水供水价格。
到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0元。
最迟应于2016年底前开征,并在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据了解,我市市区现有6间污水处理厂(含东海岛污水处理厂和平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能力45.9万/吨。
按照建设海绵城市和实现南粤水质更清的目标要求,我市计划到2017年底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要达到75.9万吨/日,实现这个目标仍需要逐步投入改扩建赤坎、霞山等市区污水处理厂。
目前我市市区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居民与非居民同为0.90元/吨,如提高市区污水处理能力,需按“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使其逐步达到补偿成本及合理盈利的目标。
据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城区自来水供应和生活污水处理的主要经营单位,现有13间自来水厂和 4间污水处理厂,供水管线长度528公里,日供水能力4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38万立方米,供水面积覆盖霞山区、赤坎区、麻章区、坡头区、开发区及东海岛部分近郊农村,服务约100多万人口。
近年来,市水务集团公司致力于加快水务项目建设,着力解决供排水突出问题,不断改善了经营服务薄弱环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工作。但因供水基础设施年久残旧,使得改扩管道费用投资增加,新建麻章日供7.5万立方米的自来水厂投产,增加了供水成本,同时水资源费地表水从0.12元/立方米调整到0.20元/立方米,地下水从0.20元/立方米调整到0.50元/立方米的政策性收费调整,也是增加自来水成本的因素,根据目前市区供水现状需要合理地调整自来水价格。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指导性政策标准,是国家下达广东省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和专项督办任务,务必增强抓工作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仅要抓好我市市区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工作,还要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督导落实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等5县(市)城区和英利镇、龙门镇、曲界镇、安铺镇、石岭镇、坡头镇、龙头镇等我市辖区7个重点建制镇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市区自来水价格将与调整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工作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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