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长治主城区内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潞阳门路(含)以西、威远门路(含)以东、解放东、西街(含)以北、保宁门路(含)以南的道路区域。
禁行区域内全天禁止电动三、四轮车通行。
(一)对驶入禁行区域的电动三、四轮车,采取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给予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车辆扣留期间,驾驶人要接受教育学习,写出《守法承诺书》,由所属村委或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购置手续,接受处理。
(二)对查扣人电动三、四轮车,有涉嫌违法营运行为的,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遵守本通告规定,自觉做到不驾驶、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并对违反本通告违法行为积极劝阻和举报。
五、对拒绝、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7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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