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不仅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危及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昨晚,姜堰交警部门开展整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两名摩托车驾驶员被测出达到醉酒标准。
昨晚8点多,交警引导一辆驶入路口的摩托车到路边,要求驾驶员将车熄火并下车出示驾照。驾照显示,驾驶员名叫袁某,家住城区。民警现场对袁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当被问及为何醉酒驾驶摩托车时,袁某说,他酒喝多了在家闲着无聊,所以就骑摩托车出来兜兜风。这一回答让在场的人哭笑不得。
无独有偶,数分钟后,民警又发现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的男子。该男子姓曹,44岁,家住梁徐镇。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曹某后悔不已地说,他是好心骑摩托车送一位朋友回城区的,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
据交警介绍,不少摩托车驾驶员存在着麻痹大意的思想,甚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驾驶摩托车喝点儿酒没关系。其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其处罚标准和四轮机动车完全一样。所以,酒后骑摩托车也是酒驾。此外,酒后骑摩托车一旦发生车祸,骑车人则更容易受伤。
《姜堰日报》全媒体记者 应婷婷
特约记者 赵卫军
通讯员 万兴祥
编辑 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