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时最爱用的社交平台是什么?
微信、微博、QQ、贴吧……
一个你不得不看的消息:
从2016年10月1日起,
你在朋友圈里说的每一句话,
日后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不仅朋友圈噢~~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
就连短信上的对话也有可能中招!
近日,、、《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网页、博客、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等信息,文档、图片、音视频等电子文件属于电子数据。
此外,按照规定,、、调取电子数据。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可批准采取冻结电子数据、锁定网络应用账号等方法对其冻结保全。
何为【电子数据证据】?
《规定》明确,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此外,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
如何保全【电子数据】?
《规定》明确:在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过程中,办案人员可通过扣押、封存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计算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制作、封存电子数据备份,冻结电子数据,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相关活动进行录像等方式方法对可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进行保护。
此外,规定特别明确了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下,电子数据可被冻结的四种情形:
数据量大,无法或者不便提取的;
提取时间长,可能造成电子数据被篡改或者灭失的;
通过网络应用可以更为直观地展示电子数据的;
其他需要冻结的情形。
同时,规定要求,冻结电子数据,应当制作协助冻结通知书,注明冻结电子数据的网络应用账号等信息,送交电子数据持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有关部门协助办理。
如何认定【电子数据】?
规定还强调,对扣押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恢复、破解、统计、关联、比对等方式进行检查。
在电子数据的移送和展示方面,规定强调,收集、提取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电子数据,应当以封存状态随案移送,并制作电子数据的备份一并移送。,,。
《规定》强调,、、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
在电子数据真实性应当着重审查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
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有无说明原因,并注明收集、提取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
电子数据是否具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电子数据如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等内容。
专家解读:只有实施犯罪证据才会被收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表示,。
洪道德表示,微博微信作为新兴的平台,在此前没有相关文件明确其作为证据的地位。此次规定明确了,在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规定还明确了手机短信朋友圈中的内容可作为证据使用。有人不免会担心,一些朋友圈中的“玩笑话”是否会被人举报而被追究责任?
对此,洪道德表示,公众大可不必担心。此次规定是针对公检法办案和审判部门对于已经发生的案件及案件发生中,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认定。
在朋友圈,小心稀里糊涂就触犯法律!
1、
后经警方调查取证,谢某和张某一起锒铛入狱。张某因触犯刑法,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谢某作为群主,因没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负起监督管理职责,与张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2、微信传谣
去年9月,湖南浏阳有四个人因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有犯罪团伙来浏阳抓儿童、挖器官”的谣言被拘留罚款。
朋友圈,这些信息少晒!
1、全家福及家人照片
2、晒娃
3、外出行程、行踪、个人信息
4、贵重物品
5、住所位置、车钥匙、各类证件
除了以上信息要少发,遇见突发状况须考虑发布,不要盲目夸大事实引发恐慌;关于公司、孩子、钱财等抱怨类内容也尽量别发,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也免得因传播负能量被朋友屏蔽……
当然,如果做到这一招,
你一定会成为朋友圈里最受欢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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