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法 码】合同法学·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情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t04040402051)
【关 键 词】民事 合同法学 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行为 第三人利益
【学科课程】合同法学
【知 识 点】合同无效 恶意串通行为 借款合同
【教学目标】掌握合同无效的含义及无效情形,明确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裁判机关】
【程序类型】民事再审
【案例效力】★★★★☆ :十三起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2016年2月2日)
【案例信息】
【案 由】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再审人】
【被申请再审人】 韩x 崔x 温x
【争议焦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恶意串通虚构借款事实,伪造借条的手段来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并根据借条起诉申请强制执行,致使第三人已申请保全的,处于查封状态的财产被非法处置,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此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认定为无效。
【裁判结果】
:煤业公司归还崔x、温x等人欠款。
:撤销原调解书。
【裁判要旨】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以恶意串通,虚构借款事实,伪造借条的手段订立借款合同,目的是逃避偿还第三人债务,该借款合同导致第三人合法权利遭到损害的,该借款合同无效。第三人有权返还已非法处置的财产或折价补偿的权利。
【法理评析】
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合同订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订立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逃避对第三人债务,与另一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借款事实,伪造借条,,并申请强制执行,导致第三人已申请保全,并处于查封状态的财物全部非法处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借款合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满足合同无效的情形,应认定为借款合同无效,并且应退还已被第三人申请保全并处于查封状态的财物。
订立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借款事实,伪造借条,其目的为逃避第三人债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导致第三人申请保全且处于查封状态的财产全部被非法处置。。订立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恶意传统损害第三人利益,该借款合同无效。综上,,并退还第三人已申请保全并处于查封状态的财产。
【适用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 民事答辩状 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答辩状 民事申诉状 律师代理意见书 民事一审判决书 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再审判决书
【思考题和试题】
1.简述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2.论述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及赔偿损失。
3.浅析恶意串通行为的含义及目的。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民事判决书》
申请再审机关:、
被申请再审人:韩x、崔x、温x等
山东省滨州市某煤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冯x借款174.6万元。后经冯x多次催要,该公司拒不偿还。冯x。,查封了煤业公司价值近200万元的设备及煤炭,后判决煤业公司向冯x归还借款174.6万元。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韩x为逃避公司债务,与崔x、温x等人恶意串通,虚构借款法律关系,伪造借条,由崔x、温x。诉讼中,煤业公司自愿偿还借款,。2013年3月,崔x、温x,将冯x已申请保全、处于查封状态的价值200万元的设备和2000吨煤炭全部非法处置。冯x。
x的申请后,调取了涉案的执行卷宗,通过阅卷发现诸多疑点:崔x、温x作为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同一天申请强制执行,同一天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内容一致;强制执行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文字表述风格雷同;被执行人自愿以明显不合理价格的财产折抵债务等。办案人员判断3人有合谋虚假诉讼的嫌疑,遂依据法定程序展开调查。调查中,韩x承认了与崔x、温x合谋虚假诉讼的事实。x在执行中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致使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田x与崔x、温x两人达成和解协议,崔x、温x两人将冯x申请保全的财产转移,给冯x造成了巨大损失,涉嫌职务犯罪,相关线索移送自侦部门,经侦查又发现了其他职务犯罪。
2014年5月13日,,。2014年7月11日,,为冯x挽回部分损失。2014年7月、12月,、。、2015年5月、9月采纳再审检察建议,依法裁定撤销原调解书。
2015年5月,参与虚假诉讼的韩x因犯妨害作证罪被判刑;崔x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刑。温x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正在审理中。2015年6月,原执行庭长管x因犯执行判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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