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弘集团)近日披露科创板首轮问询回复。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首轮问询主要涉及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核心技术,业务,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其他事项六大方面,共有32个问题。
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方面。关于核心技术人员,招股说明书披露,润天智于1月起诉赵义发、李晓刚违反其与润天智所签署的保密协议约定,请求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一审法院依法驳回润天智对赵义发、李晓刚的起诉。润天智已就一审裁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程序正在进行中。赵义发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关于润天智的诉讼进展,赵义发、李晓刚是否对发行人核心技术、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汉弘集团称,截至回复出具日,赵义发、李晓刚与润天智之间的二审程序正在进行中,尚未收到二审开庭通知。
公司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形成,经过多年在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及积累,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UV广告、纺织印花、成衣印花、包装印刷、标签、书刊印刷、PCB文字印刷等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及产品取得突破。尽管赵义发及李晓刚在公司早期的研发团队中起到了比较重要作用,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多种领域并拥有了科学完整的研发体系,同时,公司已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截至12月31日,公司已有295名的技术及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32.81%,基于公司已拥有的强大技术研发团队及完整健全的研发体系,截至目前,公司不会对赵义发、李晓刚或任意一名技术研发人员存在重大依赖,公司技术研发流程完善,核心技术权属清晰。
综上所述,目前公司技术研发团队不会对赵义发、李晓刚或任意一名技术研发人员存在重大依赖,公司资产业务独立,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赵义发如在上述诉讼二审中败诉导致其离职,是否构成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是否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汉弘集团称,若赵义发在上述诉讼二审中败诉导致其离职,不会构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具体理由如下:
1、目前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共6人,若赵义发离职,变动人数占核心技术人员总数比例较小;
2、赵义发目前担任弘博智能总经理,全面负责弘博智能书刊机、标签机的生产、销售、运营等工作,就研发职责而言,赵义发由早期的参与具体研发工作转变为参与汉弘集团重大研发项目的立项、评审、分析、论证等,鉴于公司研发体系完整,且赵义发目前已经不再实际参与执行层面的研发工作,其对于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及经营管理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若赵义发因在上述诉讼败诉而导致离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若赵义发在上述诉讼二审中败诉导致其离职,不会构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未违反《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
关于股东纠纷,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创始人股东之一张政曾就6月发行人增资事项侵犯其优先认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因张政与实际控制人肖迪及其他股东之间的战略分歧,发行人于12月至5月先后对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整合及重组。张政等股东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司资产重组的决议内容无效及回购其所持股份等。随后,发行人与张政等人多次协商达成和解,张政撤回上述诉讼,发行人已终止资产重组计划。5月,张政将其611.60万元直接持股对外转让。
关于张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战略分歧,并结合张政在发行人业务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担任的职务等,说明张政的退出对发行人的发展和未来战略的影响,汉弘集团表示,张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战略分歧主要体现为公司在一些研发投入高、技术攻关难度较大、见效周期较长的重大新项目(如Singlepass包装数码印刷机)进行持续投入以及在新老员工股权激励分配方面存在分歧。
张政在公司担任监事职务,在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尤其是早期主要负责海外市场开拓。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通过引进和培养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国际销售经验和能力的海外销售团队,公司海外销售体系已建立并不断完善,目前已在全球6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销售与服务网点。张政的退出对公司的发展和未来战略不存在重大负面影响。
关于张政股份转让的背景和过程,是否彻底退出发行人,如否,未彻底退出的原因,汉弘集团表示,公司与张政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张政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外转让,但保留间接持股部分,同时退出公司的经营管理。5月18日,张政分别与君度德瑞和加泽北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政将其持有的公司7.5889%股权以13,66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君度德瑞;将其持有的0.9055%股权以1,63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加泽北瑞。5月20日,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政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7.5889%和0.9055%股权转让予君度德瑞和加泽北瑞;5月28日,公司就此次股权转让履行完毕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张政对公司仍怀有感情,因此,保留了间接持股部分。张政目前持有合舟联成194.82万元出资额,出资比例为6.78%;其通过合舟联成间接持有公司935.1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2%。
关于张政与发行人的诉讼纠纷及其他纠纷是否彻底解决,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来是否存在相关纠纷或诉讼风险,汉弘集团称,8月6日,张政出具了《离职声明与承诺》和《退出股东声明与承诺》,确认与公司就相关事项已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承诺不会就该等事项再次向公司或其股东提起任何诉讼或仲裁;其自愿对外转让所持公司股权,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股权转让完成后,其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公司或其他股东亦不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张政与公司的诉讼纠纷及其他纠纷已经彻底解决,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来也不存在相关纠纷或诉讼风险。
核心技术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掌握高精度墨滴质量控制系统及高频驱动波形设计技术、基于PCIe标准的高速光纤传输技术、基于FPGA的全印制压电式喷头驱动控制电路技术、优质喷墨墨水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6.16%、78.22%、81.26%。
关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中,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产生收入的比变动情况及原因等,汉弘集团称,公司的核心技术涉及了公司喷墨打印机全产品线的生产制造,因此公司喷墨打印机产生的收入为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以来,因公司喷墨印刷存量设备不断增长,配套的耗材如喷头、墨水及配件销售占比不断增长,导致和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有所降低。
业务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喷墨印刷目前市场占有率不到10%,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长期看将逐步取代传统有版印刷,但喷墨印刷设备当前单价较高、耗材喷墨墨水成本较高,国内传统喷印企业大规模采用此类设备进行产能升级替换需要一定的过程。发行人产品应用涵盖广告、家装、成衣、纺织、包装、书刊、标签、印刷电路板以及3C电子等行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应用领域的收入占比存在波动。
关于影响喷墨印刷市场推广和拓展的主要困难和障碍,并结合与传统印刷产品的性能、价格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比较情况,分析喷墨印刷市场产能替代的具体进程,汉弘集团称,影响印刷方式推广的因素主要包括印刷质量、印刷速度、印刷幅面、承印物范围和印刷成本五个方面。目前,喷墨印刷在印刷幅面和承印物范围方面较传统印刷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印刷质量方面与传统印刷方式各有优劣势。当前影响喷墨印刷市场推广和拓展的困难和障碍主要是印刷速度和印刷成本。
目前,喷墨印刷速度尚无法完全达到传统印刷水平,喷墨印刷在多品种、小批量订单上占有优势,但在单一品种、大批量的订单上,传统印刷方式仍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印刷成本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喷墨印刷设备价格相比传统印刷设备更高,一些小型印刷厂商初始投资成本的支付压力较大;其次是设备的运营成本,喷墨印刷设备所使用的墨水成本较高。这些因素影响了喷墨印刷市场的推广和拓展。
相对于传统印刷技术,喷墨印刷具有无需制版、非接触、生产周期短、可变数据(任意图案)印刷、一张起印、精度高、喷印过程节水、无废染液色浆等特点,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即时满足的需求,适应印刷行业多品种、小批量、零库存、短交期、节能环保的趋势。
喷墨印刷的主要劣势在于印刷速度慢和印刷成本高(尤其是后期墨水成本高)。印刷速度的核心在于喷头的技术水平,印刷成本的核心在于墨水。随着喷头技术的不断提高,喷墨印刷速度将不断提高;随着喷墨印刷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墨水的成本也将不断下降。随着技术不断提升,喷墨印刷技术的应用领域逐步扩大,最开始喷墨印刷使用领域主要是家用、办公打印,随后逐步向报刊印刷、广告制作、商业宣传册制作等商业印刷领域不断拓展。近年来,喷墨印刷在陶瓷、玻璃、纺织面料、成衣、包装、标签、电路板等工业应用领域的使用逐渐扩大,具有工业生产大规模应用前景,目前处于大面积的市场推广期,趋势良好。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以是否承担安装义务区分收入确认政策,但未提及相关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的影响。
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对收入确认政策的主要差异以及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和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具体影响,汉弘集团称,根据公司目前业务情况,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没有安装义务的或者对安装不负有主要义务的销售没有影响;对于负有主要安装义务的销售,因为市场无专门的安装机构,公司产品所包含的操作系统需公司授权才能解锁启动且后续更新升级也需要公司提供,安装义务只能由公司完成,故安装义务不能做为单项履约义务进行核算,公司仍需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取得购货方验收单确认收入。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没有差异,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和收入确认等方面没有影响、首次执行日前对各年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
关于公司判断没有安装义务或不对安装负主要义务的依据及充分性,结合差旅费支出和人员工作记录分析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发行人是否仍提供了安装服务,安装服务是否构成对产品的重大修改或定制,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汉弘集团称,公司判断是否有安装义务或不对安装负主要义务的依据是公司与客户签署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客户是终端客户还是经销商有较大差别: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产品安装调试需由公司完成;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中,约定产品安装调试由经销商负责。部分公司新开拓的机型,也存在与经销商签订协议时约定首台机或首几台机安装调试由公司负责的情形,对这部分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在最终客户安装调试完成并取得安装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出差需填制售后服务单,售后服务单需说明工作内容、地点、时间、结果等内容。公司按协议约定安排安装调试业务,不存在协议约定由经销商负责安装调试而指派公司员工前往的情形。
公司产品在组装完成后,需要在工厂调试合格,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与客户约定的技术指标后才能出货。对于产品体积相对较小的机型,一般是整机出库,到达目的地后安装部分配件并开机调试;部分产品机型因体积较大,不便于运输,公司将其拆分后发往客户指定地址,到达目的地后进行安装调试。公司的安装调试工作,主要是安装部分配件,调试产品在客户环境的适应性,不构成对产品的重大修改或定制,经销商客户经过公司培训后也有能力提供可靠的安装服务。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原则为:合同约定公司没有安装义务的或对安装不负有主要义务的,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结关后或货物发给购货方并取得对方确认时确认收入;合同约定公司对安装负有主要义务的,公司安装完成后在取得购货方验收合格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关于销售合同包含产品销售、安装、质量保证等多项义务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汉弘集团称,对于不需要安装的销售合同,客户收到公司在取得客户出具的收货确认单后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安装的客户,公司在安装调试完成取得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公司质量保证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故质量保证条款不影响公司收入确认的判断,对收入确认无影响。
关于退换货和返利计提,根据重大合同,发行人的代理销售协议中约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末其他应付款中存在应付PSL USA LP退货款819.18万元。
关于PSL USA LP是否为经销商,末应付PSL USA LP退货款的形成原因及相关会计处理,相关存货的后续处理,是否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汉弘集团称,PSL USA LP是直销客户,公司于对其销售一台包装数码印刷机,由于产品打印效果未能让客户满意,其要求退货。公司与其多次交涉未果后签署退货协议,同意将所收取款项退还。公司账务上将需退还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9月,公司就该台包装数码印刷机与CET达成销售协议,合同金额180万美金。由于12月31日尚未由CET安装调试验收,故于存货-发出商品列示。因为该设备已达成销售,可变现净值大于其成本,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