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信用交通 Credit Transport “信用交通”的概念是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大背景下诞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有关要求,逐步完善交通行业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以制度的力量培养诚信的自觉,营造行业清风正气;要抓住关键,抓紧建设覆盖全行业的统一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信用信息“一张网”;要强化运用,进一步夯实工作措施,加大奖惩力度。
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正是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如果以更深远的视野观察,此举亦将为建设综合交通大格局筑牢基础。
据了解,“信用交通”网站是交通运输部对外提供的信用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准确有序、在线服务能力便捷高效的信用信息综合服务网站。
“信用交通”网站将客观公正披露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的守信与失信信息、对外公示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还将提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网站地址:http://www.moc.gov.cn/credit/index.html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于2016年9月13日启动了“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一直持续到10月31日。
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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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船舶应列为重点跟踪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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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某船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到达舟山港后,舟山海事局必查。对有船舶被列入重点跟踪的船公司,舟山海事局对该公司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对重点跟踪船舶和有船舶列入重点跟踪的船舶管理公司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会将船舶及公司采取的相关整改措施纳入审核范围。
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的浙江籍船舶,以及浙江海事局认为必须重点跟踪检查的船舶将被列入浙江海事局船舶“黑名单”,该名单由浙江海事局根据情况以文件形式及时公布、更新。
舟山海事局对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和浙江海事局“黑名单”的船舶实施严格的安全检查,原则上每到港一次检查一次,不受安全检查的时效的限制,检查内容覆盖被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和黑名单的原因,检查的重点为船舶及其设备的技术状况、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和规章制度执行等方面。
此外,舟山海事局还及时掌握辖区内船公司以及船舶的整体安全状况,对安全管理落后、涉及重点跟踪船舶和黑名单船舶的船公司,安全状况差和有较为严重违章行为的船舶,做好预警,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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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提供高效便利与服务,对失信和违章、违法企业进行严管。实施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和公布,对企业申报的《年度检验报告》及其他业务处室、下属海事机构递交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信用等级的评定条件和要求
企业参加信用等级评定的基本条件:
1、持有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
2、配备若干名熟悉海事业务管理知识的人员;
3、定时提交《年度核验报告》(A级必要)。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级。差错行为按照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情况分为小差错、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
(一)A级企业
在评定周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1、企业成立满一年,在评定周期内代理国际航行船舶数量超过单船50艘或远洋渔业船舶或修理船舶超过单船100艘的;
2、在评定周期内只出现小差错,且占所代理船舶比率不到2%的。
(二)B级企业
在评定周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小差错出现比率占所代理船舶的2%及以上,不到5%的;
2、出现一般差错,但次数在三次以下的(不含本数)。
(三)C级企业
在评定周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小差错出现比率占所代理船舶的5%及以上的;
2、出现一般差错,且次数在三次以上的(含本数);
3、出现严重差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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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和船员服务信用级差管理
包括船员服务机构信用级差、海员外派机构信用级差、船员培训机构信用级差、船员信用级差。
评定机制:信用级差评定采用动态机制,包括列入白名单、列入黑名单、脱离白名单、脱离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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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诚信船舶、安全诚信船长评选
除滚装客船之外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及省际航行船舶(达到《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所确定的特别定期检验船龄的除外)、所有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的船长,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参加评选。
“安全诚信船舶”:
(一)公司及其船舶已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DOC和SMC证书2年以上,且公司在最近3年内未被实施跟踪审核或附加审核(因管理机构变化引起的除外)。
(二)船龄为12年及以下的船舶,最近3年内在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未发生滞留;船龄为12年以上的船舶,最近5年内在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未发生滞留。
12个月内最近一次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记录良好,无严重缺陷。如12个月内未接受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船舶应申请一次船舶安全检查。
(三)最近3年未发生安全、污染责任事故。
(四)最近3年无违反有关海事法规的行为。
“安全诚信船长”:
(一)实际担任船长职务36个月以上。
(二)最近3年担任船长期间,其所服务船舶在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未发生滞留。
(三)最近3年内未发生安全、污染责任事故。
(四)最近3年内无违反有关海事法规的行为。
(五)最近3年担任船长期间,其所服务船舶无违反有关海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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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辖区“标兵客船”和“标兵船长”评选
“标兵客船”和“标兵船长”参评对象为所有正常运营的舟山籍客运船舶和现任的舟山籍客运船舶船长。各海事处于每年9月初受理“标兵客船”、“标兵船长”参评材料,并于9月底前报局船舶监督处,舟山海事局于11月底前公布获选的“标兵客船”、“标兵船长”名单。
“标兵客船”的评选共包括三大项三十小项内容,三大项内容分别为:制度健全落实严格、船况优良安全出行、遵章守纪高效服务,分值设定为满分500分。“标兵船长”的评选共包括二大项二十小项内容,二大项内容分别为:职业素养、业务素质,分值设定为满分300分。
第一步:参加评选“标兵客船”和“标兵船长”的,由所属公司按《舟山岛际客运交通安全“标兵”客船测评标准》、《舟山岛际客运交通安全“标兵”船长测评标准》每项内容进行自评,选取2-3名分数较高者报辖区海事处。
第二步:各海事处、海巡执法支队根据评选标准对辖区客运企业选送的“标兵客船”和“标兵船长”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记录等方法对参评船舶或船长进行评分、甄选,选取1-3名得分高者报舟山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第三步:局船舶监督处应选派合适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人员可由局业务处室、海事处及客运企业代表组成),对上报的“参评船舶或船长”进行核查、评估、统一评分。经测评分数高者为“标兵客船”或“标兵船长”。
“标兵客船”、“标兵船长”可享受的优惠待遇:
1、被评为“标兵客船”和“标兵船长”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发给证书(牌匾)以资鼓励。
2、,具体检查周期由海事处确定后报局船舶监督处备案。
3、海事处在“标兵客船”定期签证时可适当延长定期签证的周期。
4、“标兵船长”12个月内可免除实操检查。
5、各海事处、海巡执法支队、局政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标兵客船”、“标兵船长”的进出港签证手续及其他相关业务。
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图文编辑: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