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行是讲的“称法行”。“称”的意思是相称、相符合、相应。“称法行”的意思,就是行为一定要和“法”相称、相应。那么“法”是指的什么呢?就是指的“性净之理”。里边,有时候是把一切的事物称之为法,有时候也把种种修行方法称之为法,达摩祖师在这里特别强调的称之为法的东西,是“性净之理”这一法。
什么是“性净之理”呢?性就是自性,就是佛性,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本来面目。我们每个人的自性是本来清净的,不为一切烦恼无明所染污,所以它是性净之理,也就是真如法身,也就是缘起法。能按照缘起法的规律去做,就是“称法行”。
缘起法、佛性、真如,我们的本来面目,它是什么样子呢?达摩祖师说:“此理众相斯空,无染无著,无此无彼。”我们的真如佛性,一切强加在上面的虚妄不实的东西都不存在,只是原原本本的当下的样子。它不被一切东西所染污,它不会执著于任何事物,它没有自我与他人的差别相,它是平等一味的。这就像是《维摩经》上所讲的:“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法无有我,离我垢故。”我们的本来面目,没有众生相,也没我相。也就是《》讲的“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执著于有一个“我”,这就是“我相”。有“我相”,为了满足这个“我”而种种追求,这些就是“我垢”。
执著有一个“我”,就会把他人与自我区分开来,这就是“人相”;有了人相,就会把人和其他的生命区分开来,这就是“众生相”。有了这样的差别观念,就会总是把自己摆在第一位,把别人摆在第二位,就会只顾自己的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利益。有了众生相,就会自视人类为万物之灵,为世界的主宰者、统治者,就会不惜破坏自然环境,以谋取人生虚幻的短暂的快乐;就会恣意践踏其他有情众生的生命,做出种种残暴的行为。所以要想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必须从“我相”中跳出来,从“众生相”中跳出来,离开“我相”的污垢,离开“众生相”的污垢,那才能恢复我们的本来面目,还自己一个清净之身、清白之身。所以一个有智慧的人,如果能够“信解此理,应当称法而行”。要让自己的思想言行与我们的本来面目、与真如佛性、与缘起法的道理完全一致。
怎样才能一致呢?在这四行当中,前三行重在止恶,“称法行”重在修善。也可以说前面的三行重在破,“称法行”重在立。立什么呢?立一切善行,立六度万行。“法体无悭,于身命财,行檀施含,心无悭惜。达解三空,不倚不著,但为去垢,感化众生,亦无化相。”大乘菩萨道的修行,可以说有无量无边的法门,但是概括起来,六度就可以把一切的法门都包括进去。
在六度中,又以布施为菩萨道修行的第一步。《》讲到大乘菩萨道的修行,;《华严经》等大乘经,讲到初地菩萨修行的重点,也是要圆满布施波罗蜜,在此达摩祖师也是以布施波罗蜜来说明大乘菩萨道的修行。
修布施和“性净之理”有什么关系呢?或者说怎么修布施才能与性净之理相应呢?与性净之理相应,就是与般若波罗蜜相应。《大般若经》上讲,一切修行的法门,都必须与般若波罗蜜相应。与般若波罗蜜相应,就是与大智慧相应。与大智慧相应,才能达到究竟圆满的涅槃。’这也就是达摩祖师讲的“称法行”。菩萨之所以要修行布施是有它的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性净之理”本来就没有悭贪。为什么是没有悭贪的?因为它是无我的,无自无他的,是平等一味的。利益他人就是利益自己,利益自己也就是利益他人。所以说“法体无悭”。既然是“法体无悭”,所以应该“于身命财,行檀施舍,心无悭惜”。布施有三种,一身布施,二命布施,三财布施。所谓身布施,就是奉献出自己的才能、力量和智慧,以此来利益众生。所谓命布施,就是“将此身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所谓“为法忘躯”,为了弘扬佛法、利益众生,以生命为代价也是值得的。所谓财布施,就是将全部财产都用于利益众生、服务社会的事业。一个大修行的人,应该这样“行檀施合”,没丝毫吝惜。这样地修行布施,才能与般若波罗蜜相应,才是称法而行的布施。
称法而行的布施,一定是“达解三空,不倚不著,但为去垢,感化众生,亦无化相”的,一定是“三轮体空”的布施。施者、受者、中间物这三者都是缘起而性空,不要执为实有。执为实有、执为实在,认为我是能施,你是所施,我有多少施舍给你,那是著相的布施。著相布施的功德有限。大修行人把行布施当做自己的本分事,有这样的心态,就能够“不倚不著”,既不是为了得到无上的佛果而刻意去做利益众生的事,也不为贪著布施带来的福报。修行布施只是为了除掉内心的烦恼污垢,除掉自私、贪著与我执。行布施的时候,应该时时刻刻检查自心是不是有这些污垢。如果有,说明功夫还不到家,还要继续努力。这些污垢没有了,布施波罗蜜就圆满了。我们修布施,不但能够除掉自己内心的污垢,同时也能感化其他众生,这一切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不是刻意为之。修布施自净其心,其他有情也会受到感化,但要“亦无化相”。
这样行布施,既是“自行,复能利他,亦能庄严菩提之道”。往往有很多学佛的人,认为度化众生的事情,是在自己修好了以后,开了悟了,成了佛了,然后才开始度化众生的工作。其实不行利他之事,成佛绝无可能。我们管好自己,我们行布施也就是利益自己,没有必要把自利利他截然分开。如果把两者截然分开,那么他的自利也不是自利,利他也不是利他,什么都不是。希望每个学佛的人都要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檀施既尔,余五亦然。”修布施是这样,其他的五度——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也是如此,目的都是为了“除妄修真”。这样地“行于六度而无所行,是为称法行也”。
千年古刹 翰墨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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