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业主购买的房屋,如果业主不签协议书,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利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
答:开发商交付房屋依据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业主缴纳物业费依据的是《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和缴纳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只要业主付了首付款、办理了按揭手续等,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遵守了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临时管理规约的书面承诺,开发商就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交房义务。而物业无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后期的物业服务合同,都只能就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等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物业费的缴纳等作出约定,但都不得以未缴纳物业费等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由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法律快车 2017年3月15日,,,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总则出台关系到每家、每个人权利的保护。小编搜集了部分民法总则新知识,和您一起上车快速浏览。
1、诉讼时效由2年改为3年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彩礼退不退,终于有说法
《民法总则》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3、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民法总则》第115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胎儿也有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17年4月7日 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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