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砚农发[2016]108号)文件要求,砚山县渔业站紧密结合砚山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群众水产品消费安全,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检查水产品零售点
砚山县渔业站结合行业特点,于2016年12月28日起,出动车辆3车次,12人次,从水产品生产地到水产品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江那兴隆鱼苗生产基地、江那芦柴冲商品鱼养殖户,共检查鱼药8种、鱼饲料3种,均无禁用鱼药及不合格饲料。并指导养殖户完善水产生产台账记录;检查砚山县水产品批发商1个,江那镇综合农贸市场水产品零售滩点6个,各种销售水产品质量均合格,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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