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洪泉
中午午休的时候,电话响了,一个人很着急的说:“我是你的粉丝XYCY,我单位出了一个事情,某某媒体记者来采访,你帮忙给说一下,别给发了吧!”我一听这个,就给他说:“媒体监督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客观真实的报道受法律保护,我怎么能去干涉新闻自由呢?”
其实,这些年来,因为写评论,在全国部分大媒体上发表,有的还开辟了专栏,在聊城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聊城观风云”,还有微信平台每天都发表评论,很多读者都通过不同的媒体知道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很多时候热心网友会爆料给我一些热点,但是我很少参与其中,一般都当成负面新闻提前看。
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写博客,到当年国庆节后写评论给各大网站,到年底三个月写了300多篇时评,被华声在线、中国江西网为“十佳评论员”,再到被部分纸媒上稿、电视广播读报,对于聊城的题材,我一般都是以表扬为主,偶尔批评,但更多的时候是批评某些媒体对聊城的不实之词。对于聊城的负面,不是不敢曝光,而是不愿意曝光,因为凡事转三个人就能认识,太熟悉应以教育为主。
和媒体圈的朋友吃饭的时候,很多人建议我对一些聊城负面评论,甚至有人约稿,我都婉言拒绝了。因为我写稿子有底线,这个底线是,一,别侵犯我本人、家族、单位的合法利益;二别侵犯我亲戚的合法权益;三别侵犯我朋友的合法权益;四别侵犯我客户的合法权益;五是一些行为确实侵犯公共利益了。聊城那么大,有公检法、纪委、媒体,很多事情,不是我一个评论员所能管控的。如果想让我参与一些,你就需要具备这五点关系。
即便出现了这五类情况,我并不是马上要写批评性评论。首先我会分析当事人做事是否出于恶意,是为公还是为私,根据情况再做下一步安排。其次,如果对方非恶意的,或许我会到现场见一下当事人,说清楚问题,解开误解的疙瘩。如给对方说不清楚,如果和对方领导熟悉,或许把事情给领导说清楚,维护合法利益。第三,在见面后,从法律上、从制度上解决不了,给领导说了也不管用,那只好媒体上说话了。当然,现在领导大多都明白法纪的力量,基本不用上媒体。不过这些年来,就有2012年一件涉及家族的事情,通过媒体解决的,当时在全国弄的沸沸扬扬,现在想起来还有点生气。妥善的不上媒体把和自己有关的事情解决,我想这也是正能量。
不给文章开头那个网友去阻止记者采访,一是我不想干涉媒体新闻自由,二是我有我聊城的“五条原则”,再者我也不愿意求人,今天我求人照顾你了,他日人家来找我求不让写了,我咋拒绝人家呢?如果你的事情涉及公共利益,或者是我的亲朋好友同学,我自然会出面协调。当然,为了一个负面事件,你也不值得和我结亲,成为好友也不是一句话的事,现在只有客户这个关系容易续上,那就是到永安保险找我入车险什么的。这句只是玩笑话。
话又说回来了,客户时间长了,就是朋友了。朋友之间,讲究的就是一个诚信、坦荡、讲规矩,推心置腹才能更好的做事。而作为一个被举报对象,对于通过内部系统反应的问题,应该当成一个改正的好机会;因为这样,减少了被媒体曝光、被打12345等的解释,要感谢那些通过内部渠道来帮助改正的人。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平时特权、硬权习惯了,接受不了善意的提醒,而继续为所欲为,最终被曝光惹上大麻烦。
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这应该成为我们做人、做事的一个原则。现在的社会法制重建、道德重建,凡事都讲求规则、讲秩序,当官、发财都要走正道莫贪小,期待大家都有个好的收获。因为我们相识,期待他日我们能彼此引以为荣。
作者简介:张洪泉(微信号qq444788318 公众号sanchixiang),男,山东聊城人,资深时评人,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聊城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评论员("聊城观风云"栏目:FM96.8,周一到周五7点40分播出),聊城市新媒体委员会会长。
编辑:王小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