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全哥
昨天,在年级大群里看到这样一条自述,心里很不是滋味:
“昨晚我出车到达现场(不到22点)患者已死亡超过1小时,但家属4人把门一关,不准我们离开,一定要继续CPR。基于我们处境被动,体型也处于劣势,而且家属态度坚决,不给报警,病情解释都不给!于是我们为避免被伤害的情况之下,把患者放平予CPR持续60分钟……在轮流CPR时护士还是偷偷报了警,可警察50分钟才到!即使到了也不进来屋内,只听到他们在电梯口嚷嚷说我们不应该报警!而我们还在里面跪着CPR……开始护士出去跟警察解释不清,而后我出去示意警察调低声量,告诉他们我们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行为死者CPR,希望他们能进去,一来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二来说服家属放我们离去!可警察竟不理,说如果是非正常死亡才需要他们!我解释到达现场时患者已死亡,不能确定死因!于是警察负气地说了一句‘那就叫法医吧’就走了!留下我们继续和家属周旋……”
大家纷纷指责警察不作为,但是换位思考,死者家属接受不了亲人死去的现实,希望医生能尽力救回他们的亲人,警察也是无能为力的,最多只能不让家属打人。
现在要做的,就是要让全社会知道,抢救临床死亡的患者,医生到底要尽什么责任?这一点必须明确立法,也好让警察有法可依。否则没完没了的CPR,这可不是轻松的活。单人徒手60分钟CPR的运动量,起码算跑了10公里吧!
说到这里,群里医生们纷纷忆当年:
“我单人CPR,无插管,最长240分钟……迫于无耐之作,因为上级医师和主任都在外面回不来,指示我们‘自己搞掂’。于是我们从凌晨4点开始CPR到8点……胜利交班。结局是,交班后,全科人员和主任什么的都在,9点病人挂了。”
“最高纪录是在实习的时候,和另一个学校的同学双人轮流CPR共3小时,腹肌都按出来12块了。”
“儿科实习时,也曾跟某同学轮流给某孩(已宣布临床死亡)按压近1小时。家长不接受,我们也感觉不好受……体温从手中流逝,温暖到冰冷……终身难忘。”
全哥的最高纪录是3人轮流CPR差不多2小时,一个咯血的年轻人,送来急诊时呼吸心跳全无,老婆抱着不到1岁的孩子一直站在抢救室门外哭。插了管,就这样按了2小时,还是没有救回来。
CPR(心肺复苏急救术)在《实习医生格蕾》《豪斯医生》这两部最热门的医疗电视剧中,总是能奇迹般地把患者从死亡边缘拉回来,但是真实生活要比电视剧残酷的多。医疗剧里实行CPR的多是事故导致的外伤,患者年龄多集中在18~65岁;实际生活中,60%以上的CPR抢救对象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研究数据显示,外伤患者接受的CPR仅为全部CPR的2%,而且徒手CPR的现场成功率只有37%。因此在现场救治中,徒手CPR抢救多长时间可以结束,也成了一个很考验人性的问题。
当然,这里仅讨论徒手CPR抢救的成功率,并不是要否认CPR对于呼吸心跳骤停抢救的重要性,抢救生命,仍需争分夺秒。普遍认为,徒手CPR要坚持30分钟,如果患者心跳呼吸都一直没有恢复,现场又无进一步救治和送治条件,即可停止宣布死亡;如果患者在CPR过程中曾经有心跳,时间重新计算;对于溺水、触电者和存在低体温情况的患者,则可以适当延长抢救时间,CPR要超过1小时以上。
1)你的徒手CPR最长时间是多少分钟?
2)你是在什么情况下创下的个人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