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云阳在线,到解决您网络、电商相关问题
网约车驾驶员趁女性乘客醉酒,在酒店房间与其发生关系。近日,,认定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后不清醒、不知反抗之机实施构成罪,。
,被告人秦某系重庆一网络平台注册的网约车驾驶员。2015年7月3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通过手机软件接到一笔服务订单,在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得意世界酒吧附近,驾车送醉酒的程某回渝中区肖家湾住处。
凌晨2时30分许,秦某趁程某醉酒,在上清寺路某酒店与其发生关系。
同年8月3日,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73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被告人秦某利用妇女醉酒不知反抗之机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罪。被告人秦某系自首,又系初犯,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具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秦某犯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秦某认为自己并没有采取强迫被害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尽管秦某没有对被害人采取明显的,但其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后不清醒、不知反抗之机而对妇女实施,其行为已构成罪,应依法惩处。
秦某利用工作便利对服务对象实施,社会影响恶劣,不适宜判处缓刑。
据此,重庆五中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内容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欢迎关注云阳在线
探讨互联网知识,磨叽开心烦恼事!
网址:www.yunyang.cd,QQ群:60173717,公众号:yunyangc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