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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问答(答疑解惑)三

2020-10-03 13:27:21

实证问答(答疑解惑)三


    问一:由于我一直以来学习老师所论述的佛法理论知识,但对于咒语方面是一个空白,我不知道这个咒语到底是有什么用意、原理、作用。很多的佛经里面都有咒语,比如《心经》最后一句就是咒语。老师能否给我讲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呢?

   答:咒语是语言的一种,大部分的咒语是有意义的,但是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译。《心经》的咒所以不翻,是希望大家不要落入语言文字的意义里面,翻经的人希望大家知道,咒也是诸法当中的一法,一样是“空”(第八识)的显示。有些咒语,是总持佛法的义理,称之为陀罗尼,陀罗尼就是总持的意思。,祂们曾经有誓愿,守护持咒的人。我们不主张持咒,因为这是有相法门,与般若波罗蜜不相应(除非您懂得“诸法空相”的道理,这样念不念都可以)。您可以挑选总持一切知见与行持的法句(例如“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诸法如幻化,斯由分别起”等等),这也是陀罗尼,一样有龙天与善神护持,更可以和十方佛菩萨感通。持的时候,只要记住它的意思,不必口诵或默诵。久而久之,便可发起修所成慧。修所成慧住久了,便可证实相般若而大乘见道,远远胜过持咒法门。修所成慧的发起,请参考本期〈(似)真如三昧的修学〉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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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二:末学认为胜义谛的无分别是悟后的现观,悟前是熏习而建立这个知见。证初果后,只要没有明心,是不可能对六见处等世俗谛无分别的。望指教。

    答:龙树菩萨《中论》说: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

虽然《中论》讲的是大乘法,但是这段话对小乘也同样适用。这是说,必须依世俗谛闻、思、修,才能三乘见道;三乘见道之后,才能安住于第一义(胜义谛)无分别的境界;经常安住于第一义,才能证得涅槃。这样子说,有的人便会误会,以为世俗谛不是佛法,胜义谛才是真正的佛法。事实上,胜义谛是靠世俗谛观行的成就而转入的,所以《中论》才会说“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

一般所说的佛法,基本上都是世俗谛,因为都不离相、名、分别。即使已经大乘见道,仍然必须继续世俗谛的观行,才能够通达一切种子的功能差别,证得一切种智而究竟成佛。乃至成佛之后,为众生演说佛法,仍是用世俗谛为众生演说佛法,但是所说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依于世俗谛而说,一种是依于胜义谛而说。世俗谛和胜义谛的差别极为重要,但很多人把二者混淆了,所以没有办法证果。

捉蛇的譬喻,出自《中阿含经阿梨吒经》(相当于南传相应部的《蛇喻经》),此经除了以捉蛇为喻,说明修行必须如法,才能够不伤害自己,又得到成就。另外,此经以筏为喻,说明如何由世俗谛转入胜义谛。其中说到:“我为汝等长夜说栰喻法,欲令弃舍,不欲令受。若汝等知我长夜说栰喻法者,当以舍是法,况非法耶!”[1]这一个譬喻,后来经常重述,如《》说:

   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2]

这里面有一个重点,佛世尊说法,仍然是宣示“法”,破斥“非法”。因为胜义谛是非相境界,一旦落于言说,必是世俗谛;既是世俗谛,就要依照世间智者共同的认知而说法。虽然如此,佛世尊在说法的时候,其实仍然住于不取相分别的胜义谛中,因为他能够如实地知道:“三界诸法皆是第八识流注种子所现起的功能差别,分别法与非法,只是随顺世俗谛而说,实际上根本没有任何法相可得。”因为这个缘故,说法之后,必须以筏为喻,提醒大家不要取相分别、落入法相和非法相。

声闻乘可以用三种知见住于胜义谛。一者,为第六见处:“此是神,此是世,此是我,我当后世有,常不变易,恒不磨灭法。”[3]此中的神、世、我,皆是第八识的别名,第八识能够出生三界万法,如同传说中的“神”(造物主)。三界万法既是第八识所生,故三界万法与第八识,全体皆是一真法界,称之为“世”。《杂阿含经》说五阴、十二处、十八界“非我、不异我、不相在”,既然都“不异我”,自然汇归一真法界。这和第六见处的义理相通,只是描述的角度不同。第八识出生三界万法的功能,并非声闻人所能现观,只能信受佛语而修。因为是依靠正教量而修,并非实证境界,所以这并不是真正的胜义谛。

二者,观察阴、处、界非我、非我所,得人无我的实证,以人无我的部分,说声闻人能住于胜义谛。

三者,正观阴、处、界苦,“看待六识每一次的觉知,都像是以矛刺身一般,在心理上完全断掉想要继续见闻觉知的执着和冲动”[4],经常处于无觉无观的状态,这是阿罗汉所证的有余涅槃。就人无我的部分,说阿罗汉没有能取和所取。无想定的修习者,由于不能正观色身的存在即是苦,还想保持色身的存在,所以与有余涅槃不同。

《成唯识论》说:

   分别我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二缘邪教所说我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我。此二我执麁故易断,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5]

   二乘位专求自利,厌苦欣寂,唯能通达生空真如,断烦恼种,证真择灭无胜堪能,名下劣转……大乘位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无欣厌,具能通达二空真如,双断所知、烦恼障种,顿证无上菩提涅槃有胜堪能,名广大转。[6]

此中所说的“邪教”,是指不正确的教导,包括“自我实现”这类的流行思想;“生空真如”是指以人无我的见地安住于胜义谛。由“初见道时,观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灭”可知,声闻见道者也能够安住于胜义谛,并非不能住,只不过他们不知不证法无我的胜义谛。

《成唯识论》又说:

   法执略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俱生法执无始时来,虚妄熏习内因力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名俱生。此复二种,一常相续,在第七识,缘第八识起自心相,执为实法。二有间断,在第六识,缘识所变蕴处界相,或总或别,起自心相,执为实法。此二法执细故难断,后十地中,数数修习胜法空观,方能除灭。分别法执亦由现在外缘力故,非与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名分别,唯在第六意识中有。此亦二种,一缘邪教所说蕴处界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二缘邪教所说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别计度,执为实法。此二法执麁故易断,入初地时观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灭。[7]

综上所述,若以人无我的部分来说,声闻人可以安住于胜义谛;若以法无我的部分来说,初地菩萨能除灭分别法执,俱生法执则须于十地当中渐次断除。见道位以上的菩萨,虽然无法断掉分别法执,却能够依见道位的见地,修习真如三昧,《大乘起信论》判为解行位。

以上所说,超出大乘见道位实证的部分,只是引用经教而说,或多或少会有误解,请读者在往后的修证当中,自行依三量加以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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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为什么有的人学了佛法,还是有恶见邪行?

   答:众生有恶见邪行是必然的,所以才需要学佛。但是,恶见邪行的灭除,需要长期的努力,即使是一个初果人(须陀洹,已断除五下分结当中的我见、疑见和戒禁取见),有时也要经过七返人天的过程,才能灭掉烦恼(五下分结和五上分结)。一般人不会觉得五上分结是烦恼,依这个标准,暂时不管五上分结,初果人最多要六返人天,二果人(斯陀含)最多要再来人间,才能断掉五下分结当中的贪与瞋,证三果(阿那含)。在这之前,因为贪瞋未灭的缘故,人家就会觉得他不清净。初果人、二果人尚且如此,未证果的徒就更不用说了!

今年六月路透社报导“缅徒袭巴士9身亡”[8]。杀人是极重的罪业,佛世尊不会允许这样的行为,但是因为他们自称“义勇队”,媒体就把这个归之为“徒”的行为。所以,请自称“徒”的人要留意,当你打着或者徒的名义,却显示不清净的身口意行,你等于是在以身谤法。

实证研究中心是一个学术团队,而不是宗教团体,我们不会用宗教的戒律去要求学员,所以学员的身口意行必须自己负责。虽然如此,有些人还是会用各别学员的身口意行来衡量实证研究中心,所以请学员要善护身口意,才不会阻断他人参学的意愿。

另一方面来说,想学佛的人应该遵循“依法不依人”的原则,以知见是否正确来判断一个法门,而不要以弘法的老师是否有贪瞋为择法的标准。不然的话,你很可能皈依外道或伪善的宗教师,却错过初果和二果的真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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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要怎样修行才能面面俱到,没有过失?

   答:修行人想要不犯过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一般说来只要大方向没有错,我们必须原谅他人的小过失,也不用过度苛责自己。实证研究中心特别注重四依三量,我们认为修行是自己的事,必须自己去实践,所以没有打算介入学员的修证。有时候各别学员会有不清净的行为,但只要情节不是非常严重,我们还是接受他,允许他继续修习函授课程。

学佛的人很容易误犯毁谤三宝的恶业,所以在网路上讨论佛法,应该严守“没有充分的证据,不轻易下结论”的原则。大家也要注意,讨论佛法是为了自利利他,应该注意方便善巧,即使你是正确的,也不要盛气凌人,让人家受不了。实证研究中心提倡,以普贤行愿总摄戒学,缘般若正见修真如三昧以为定学,遵循四依三量修习慧学。请大家依此修学,就不容易有太大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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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五:大乘见道者为什么一定能够断我见?实例上似乎有开悟而未彻底断我见的情形。

   答:大乘见道必须具足“悟”与“入”。所谓的悟,是指了知第八识具体的功能;入,则是指入不二法门,也就是说,能够以正智缘于真如,安住于远离一切法相的胜义谛中。有的人能够现观第八识具体的作用,但是却没有办法以正智缘于真如,这种人可以称之为开悟,但是却不具足大乘见道的功德。

学人是否知道第八识具体的作用,是很容易勘验的,因为已悟的人都不会明说,经教当中也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学人若能描述第八识具体的作用,即可认定他已得到现观。但是,学人是否能够以正智缘于真如,却没有那么容易勘验,所以开悟的禅师,虽然令学人口说手呈,有时候仍然不免错判,这时候就可能出现开悟却没有彻底断我见的情形。

临济义玄禅师曾经区别三种开悟的情形:“若第一句中得,与祖佛为师。若第二句中得,与人天为师。若第三句中得,自救不了。”[9]《实证导论》解释:

   临济所谓的“与祖佛为师”,是指由第一句悟入的人,能够担任大乘根器者的老师,因为大乘根器(菩萨种姓)者将来能成佛作祖,故称之为祖佛。所谓的“与人天为师”,则是指他们能够担任一般众生(人类或天人)的老师,但不包括大乘根器者。这是因为由第二句悟入的人,不具足大乘见道者应有的正见,所以无法宣讲菩萨法;但是他们却具有二乘解脱道的正见,所以足以教导非大乘根器的人类或天人。所谓“自救不了”,则是指解脱正见不具足,没有把三缚结(我见、疑见、戒禁取见)彻底断掉,所以不是初果,最多只是初果向[10]。初果向与初果的功德非常悬殊,最懈怠的初果人也可以在人天七返之后究竟苦边,初果向却随时可能退转,没有办法预记何时可以取证无余涅槃,所悟的大乘法也会因此而退失,所以说是“自救不了”──自己尚且还要依止真善知识继续参学,方能渐次解脱,又如何独立荷担弘法的事业?[11]

三种悟入的情形,请参考《实证导论》第456-458页。

实例上发现,有被印证为开悟的人,却未断分别我见,这是因为被印证的人未具足大乘见道的功德,属于临济义玄所说“若第三句中得,自救不了”的情形,这种人不但没有大乘见道的功德,甚至也不具足声闻见道的功德,顶多是初果向。被印证的人如果缺乏自省的能力,往往以为自己已经具足声闻见道和菩萨见道的功德,从而落入增上慢;因为落入增上慢的缘故,道业会在原地踏步,很久都无法进步,严重的时候,还会用凡夫我见替自己的贪瞋辩护,在道场当中搬弄是非、赞自毁他,把道场当成名闻利养的竞技场。

所以,若真具足大乘见道的功德,必然同时具备声闻见道的功德。为什么可以这样呢?因为大乘见道者能够准确地认知第八识(真我)的内涵与外延,既能如此,必然能够知道,五阴非我、不异我、不相在,不落入二十种分别我见:色是我,色异我,色在我,我在色;受是我,受异我,受在我,我在受;想是我,想异我,想在我,我在想;行是我,行异我,行在我,我在行;识是我,识异我,识在我,我在识。

声闻见道有两个主要的内容。一者,能够准确地判别无常法和常住法。依参禅而大乘见道的人,往往无法准确地判别某法是五阴当中的哪一法,但是却可以准确地判别无常法和常住法,他仍然具足声闻见道的功德。二者,能够安住于“生空真如”,也就是人无我的胜义谛之中。参禅者若从第一句或第二句悟入,皆能安住于“生空真如”。从第一句悟入者,还可以进入解行位,修习“法空真如”─法无我的胜义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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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六:真观老师:核裂变是放射性元素的原子核分裂成原子量较小的多个新的原子核;核聚变与此相反。过程中,组成原子核的质子与中子都没有消失。与E = mC2无关。您书中涉及这个问题可能有误,燃烧、爆炸等化学作用都只是核外电子的得失,释放的是原子核与电子之间的结合力(化学能),元素还是原来的元素。核反应却是原子核的分裂、聚合。释放原子能(核能),元素已经改变。

   我们身体中的碳、氧、氮,以及常见的金银铜铁等元素,都是在恒星内部由最原始的氢元素经核聚变成形的。

       E = mC2,是物理学中最大的能量生成方式(比核能大得多),是在比质子、中子更小的“基本粒子”层次上的事。有些粒子寿命极短,几亿亿…分之一秒就完全消失,完全变成能量。

还有,您对光子、量子等物理学名词的理解也有问题。建议今后的书中少借用这一类例子,以免影响到物理学大专以上学历信众对您的信心。

   答:这个问题涉及专业知识,特别商请一位量子力学的专业学者代为答复,以下是这位学者答覆的内容:

1. 核聚变与核裂变虽然一个是质量小的原子融合成质量大的原子,一个是质量大的原子分裂成质量小的原子,但它们在反应前后,质量都有亏损,都是反应中亏损的质量转变成巨大的能量释放出来,释放的能量符合E = mC2公式。您也许认为反应前后各个元素的原子量总和好像没变,但是不同元素的不同同位素质量并不严格是(原子量×相对原子质量),您可以找一个核聚变反应方程式,然后对照比较高精度的元素质量表,把核聚变反应前后的物质质量总和加起来,算一算看看是不是反应后质量有亏损。

2. 化学反应是释放化学能,且反应中原子核没有改变,只是释放了化学键的键能。但既然其释放了能量,根据E = mC2,它在反应前后质量一定是有损失的。只是这种反应释放的能量与核反应相比极其微小,故其质量改变也很微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一般人们也不讲化学反应中的质量亏损。

质量的定义本身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把一个多原子的分子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它的总质量,就包括组成它的原子的质量,加上原子间的结合键所对应的那部分质量。因为化学键本身是包含能量的,那么它对应的就有一部分质量。化学反应中把这部分键能释放掉了,严格来说总质量就要减小了。一个复合的粒子的质量并不单纯是组成它的各个部分的质量之和,还要加上各个部分之间结合能对应的质量。

3. “我们身体中的碳、氧、氮,以及常见的金银铜铁等元素,都是在恒星内部由最原始的氢元素经核聚变成形的。”的确有理论这样认为。

4. E = mC2是一个普遍规律。这个公式并不只在微观上才有效。但在微观粒子层面质能转换比较明显,因为越是微观,各种涨落现象就越是明显,而在宏观层面量子效应就很微弱,以至于无法察觉,所以质能转换关系大多应用在微观粒子上。但是在一定手段下,质能关系在宏观下也是可以表现的,比如核反应。质能关系是一个普适的规律,问题只在于人类有无本领将其宏观地可见地展现出来。

5. 《实证导论》和《实证入门》有些定义和理解确实不严格,但并没有理解上的重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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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七:末学读到《实证通讯》第2期中的《的最后遗教—大般涅槃经略解》,有“佛一定是示现出家相,这是诸佛常法,所以佛头上都没有头发,只有肉髻。”

末学认为佛头上是有头发的,《中阿含经》记载“沙门瞿昙顶有肉髻,团圆相称,发螺右旋”,《华严经》也记载“愿一切众生得佛相发……愿一切众生得无乱发、如如来发……愿一切众生皆得如来无染着发,永离一切暗翳尘垢”,不知末学理解是否有误?

   答:从您所举的经教看来,应该是有头发的,感谢您的指正。“所以佛头上都没有头发,只有肉髻”应该改为“虽然经教记载留有头发,但这不影响出家人的身分”。




[1]《中阿含经》卷54〈2 大品〉 (CBETA, T01, no. 26, p.764, c12-14)

[2]《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卷1 (CBETA, T08, no. 235,p. 749, b7-11)

[3]《中阿含经》卷54〈2 大品〉 (CBETA, T01, no. 26, p.764, c25-26)

[4]吕真观《实证导论》,台北:橡树林文化,2010年,第115页。

[5]《成唯识论》卷1 (CBETA, T31, no. 1585,p. 2, a17-24)

[6]《成唯识论》卷10 (CBETA, T31, no.1585, p. 54, c16-21)

[7]《成唯识论》卷2 (CBETA, T31, no. 1585,p. 6, c26-p. 7, a12)

[8]http://hk.news.yahoo.com/緬徒襲巴士-9身亡-160300155.html,2012/6/6撷取。

[9]《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卷1 (CBETA, T47, no. 1985,p. 502, a5-7)

[10]初果向,为解脱道果位之一种,意思是趋向于初果,尚未圆满初果人的解脱功德。“譬如向道、得果异,是二人俱为圣人,而有得、向之异。”《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6 (CBETA, T08, no. 223,p. 411, b23-25)

[11]吕真观《实证导论》,台北:橡树林文化,2010年,第455页。


(本文摘自佛学杂志《实证通讯》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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