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11时许,东至县龙泉镇村民徐某、朱某从福建打工刚刚到家,就匆匆约了发小邱某等人到饭店吃饭,大家一边叙叙旧,一边喝着酒,谈谈过去,说说未来,觥筹交错,其乐融融,不知不觉中,几个人都喝了不少。
酒足饭饱之后,他们索性在饭店打了一会扑克。傍晚17时许,徐某开着朱某的车,载着朱某开往东至县城,看望在县城读书的孩子和陪读的妻子。
17时50分,当徐某行车通过昭潭镇街道,行驶至省道222线时,将一行人撞倒。徐某、朱某及时报警并拨打120,,协助昭潭镇中心医院的医护人员,将伤者陈某抬上救护车抢救。
当民警向徐某、朱某了解情况时,发现驾驶员徐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民警立即对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醉驾,民警遂将徐某带至昭潭镇中心医院进行进一步抽取血样检验。后经专业机构检验,徐某血检结果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不幸的是,伤者陈某因伤势过重,马上由昭潭镇中心医院转往东至县人民医院抢救,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原本回家开开心心过年,却因为贪杯,醉驾伤人而身陷牢狱,害人害己,徐某悔不当初。在此,蜀黍再次提醒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通讯员:胡龙发、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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