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显彬)成都市国土局发布消息,2016年11月23日起,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土地、房屋、林权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册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2016年11月17日17:00起暂停受理土地登记、房屋交易登记申请,11月17日至11月18日17:00可继续办理缴费、领证业务,18日17:00停止缴费、领证业务。逾期未办理缴费、领证业务的登记申请将作退件处理,11月23日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可重新提出申请。
2016年11月23日0:00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据了解,目前包括天府新区、双流、温江等区县已经率先实行不动产权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