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谈一谈小说的审美。
但一直没有动笔,原因不外乎二,一是觉得小说的审美,都已经说烂了,自己不会有什么创见,写来不过是多此一举。二是自己小说读得不多,每每看到网络上某个不知名的帖子,作者旁征博引,对西方小说信手拈来,既佩服又愧疚,然后翻到底下,浏览量3、5,评论更是寥寥。小说读得不多罢了,小说理论,印象里好像一本也没读过。写到此处,可堪掩面,所以关于小说的审美,就一直没写。
但昨天跟舍友说起《》中一个帮闲角色——应伯爵,我便随意一提:“有人说应伯爵的原型就是兰陵笑笑生。”关于这个观点,我没做过研究,所以措辞也不武断,不过我也认为,如果兰陵笑笑生在《》中是有原型的话,那么应伯爵应该是不二人选。为什么不是西门庆呢,因为我从作者的文字里读出一点生殖崇拜的感觉来,如果西门庆就是作者本人的话,崇拜是没有来由的,顶多是老来不举时对年少时纵容声色的缅怀,但如果是缅怀的话,落笔又怎能如此下流。另外,如果作者对西门庆的死是怀有悲悯的话,这种悲悯也是置身事外的悲悯,作者没有觉得西门庆的死是一切的结束,反倒是一切的开始,作者像外科医生制定手术内容一样精心策划了西门庆的死,撂倒西门庆这桩大树之后,作者用二十回的篇幅展现了一幅叶落而尘扬,飞鸟各投林的惨象,彼时西门庆虽已入土,但在这幅画面里,西门庆的枝干犹在,但已隐约在落叶与扬尘交汇的混杂中,而飞鸟逃离这片混杂,却被飞溅的沙石击中,徘徊呜呀,绕不过生死的轮回。
因此在我心里,西门庆并非作者在书中的拖寄,潘金莲是女子,而《》肯定不可能出自一个女作家之手,陈经济简直是一个交配工具,毫无内涵可言,唯有应伯爵,作为西门庆家的帮闲,拍马屁的领袖,吃白饭的班头,插科打诨,几乎贯穿了全书,最后虽不明不白死了,倒很有点大戏落幕,吾该散场的意思。
当时我没说这么多,舍友以为我的观点十分荒谬,舍友的学问我是佩服的,做学问的态度,更是我所不能企及的,我常说自己“读书太少,想法太多”,如果我是驽马一跃的话,那舍友就是骐骥十驾了,唯舍友不乐于舒展胸中丘壑,大概厚积薄发,走得是孔明的路子,一遇识人,即是一篇“隆中对”。
舍友首先对兰陵笑笑生在书中有原型的观点无可无不可,而我认为《》是现实主义力作,作者难免将自己的影子折射到书中去。舍友随即表示,就算兰陵笑笑生在书中有原型,也绝不可能是应伯爵,因为作者对应伯爵的评价是很低的,可谓极尽鞭挞之能事,大概舍友对此种溜须拍马,忘恩负义之人深恶痛绝,所以认为笑笑生绝不可能自降身份,将自己归为“恶贯满盈”的帮闲之列。
而我则认为,作家有可能使自己作为一个负面形象出现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你比如季羡林在日记中对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披露不可谓不“肮脏”,“我今生没有别的希望,我只希望,能多日几个女人。”由此可见两点,第一,即使像季羡林那样“正经”的人,他也不可能随时随地保持一颗君子之心,何况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百姓。第二,对于那些有损自己形象的话,作者未必就一定憋在心里,写到纸上也不是什么天崩地裂的大事,更何况小说中的人物,本来就有点虚构的成分。
比如说《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毋庸置疑是作者的原型喽,但在第三十回中描写宝玉调笑金钏儿,被王夫人发现,宝玉第一反应是“早一溜烟儿跑了”,结果事态很严重,金钏儿含辱投井,宝玉作为一个男人,是他主动调笑的金钏儿,完了又做缩头乌龟,何等的下作,但曹雪芹并不因此有所隐晦,而是比较真实的描写了贾宝玉公子哥儿的顽劣品行。
关于这一点,我还想做进一步的探讨,大家都知道,曹雪芹为家族的颜面着想,删去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脂砚斋也明确说“作者用史笔也”。脂砚斋曾在四十二回批曰:“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大概是指宝钗和黛玉的原型是同一个人,第五回贾宝玉梦中曾与一个叫做兼美的女子发生“儿女之事”,兼美者,“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婀娜,则又如黛玉。”所以我又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贾琏凤姐儿夫妇二人,是从贾政王夫人身上剥离出来的两个形象,对于贾政王夫人,曹雪芹着墨不多,显然曹雪芹是在为尊者讳,否则曹雪芹对于自己的父母之间的关系,描写的太过于平淡了,所以曹雪芹重新塑造了两个形象,来弥补这个缺憾,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凤姐儿与贾宝玉的感情如此亲昵,因为二人本是母子。当然,这只是一个猜测,我没有做过具体的考证,我只是出于对曹雪芹心理的揣摩,如果突然有铁证表明王熙凤与王夫人这书中的姑侄关系的二人在生活中拥有共同的原型,那我们也不会感到意外。
我们可以就着之前的话题继续来探讨一下,作者究竟会不会将自己在小说中影子描写的过于不堪呢?就我的观察,人对自己的评价往往不会太低,正如母亲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比别家的漂亮,而且,我们再做进一步的推理,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评价太低,那么意味着他不够自信,一个不够自信的人会勇敢的暴露出自己的种种不如人的地方吗?由此看来,似乎“自暴家丑”不是正常的逻辑。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如果一个人,假如他是真正经历了生活,假如他的灵与肉曾经遭受过思想风暴的洗礼,假如他对人性的体察足够深入,那么,他不会羞耻于表露一个真实的自己。事实上,很多伟大的作家,都无时不刻不在鞭挞着自己的内心,每一次挥斥,都有鲜血的绽放,鲜血掉在纸上形成文字,才足够称得上伟大。假如你们了解托尔斯泰,你们就不会对我的话有所怀疑。
《生死疲劳》中的“莫言”形象,要多不堪有多不堪,但管谟业本人下笔可有丝毫的收敛?更何况,兰陵笑笑生的笔,比莫言还要狠,应伯爵所冠的,又是他人的名,所以,尽管关于应伯爵的原型是兰陵笑笑生并无足证,但绝不称得上是荒谬!
写到这里,已经很晚了,关于小说的审美,还没开始讲,一方面,公众号作为一种快餐文化,不能写太多;另一方面,我也要睡觉了,小说的审美,只有留待明天再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