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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竹林寺:挂着吊瓶一口气把田老师的这一段文字读完,大作家就是大作家,读完这段这段文字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文中人物的命运,与文学创作相比,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作家身边发生的真实事情!非常期待……
二、无名作者的无名书稿
第一章 《初恋》是一本书
“在那遥远的地方/大漠边有座小城/红柳摇着粉色云霞/绿洲里透出白白的屋顶……” 这是宋丽英刚来库尔喀拉时写的诗。认识章明之前,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恋爱过。丽英的经历很单纯。来到人世二十年,她有十二年是在学校度过的,两年前她还不知道库尔喀拉在哪儿,想不到世界上有这样一个地方,像在天外,像在梦里。初到库城,这里的一切让她感到新奇,诱发着她的幻想。走过县城,像走过历史深处的城堡。僻静的小街,围着白色泥墙的院落,高高低低的土墙、泥楼。巷子干净、空落,商店狭小、幽暗,店铺里摆着装饰精美的铜器、闪闪发光的民族用品。站在街头放眼一望,就能看到集市尽头无边无际的戈壁滩,苍苍茫茫,一直连着巍峨起伏的天山。山顶雪峰洁白,在太阳下闪光。天空碧蓝碧蓝,抬头看一眼就能让人感动得直想流泪。在铁红色大山的影子里,小城像一簇灰灰的骆驼草,被浓绿的榆树和胡杨包围着。库尔喀拉的巴札仿佛她小时候读过的《一千零一夜》里的童话世界。背着馕包、骑着毛驴的人赶进城来,攒动的人头让她眼花缭乱。白色的圆布帽,尖顶的四楞帽,插着羽毛的小花帽;黑色的面纱,杂色的披肩,绘着华丽图案的头巾;还有中原地带见不到的各种面孔:垂着山羊胡的精瘦的脸,留着唇须的油光光的脸,裹在丝绸里的苹果似的脸……对于一个从中原内地来的年轻女孩,来到这儿,她才知道世界有多么宽广,天地有多么辽阔,中国有多么大。
是章明的到来,唤回了她对现实世界的真实感。
章明穿着一件苏联花布衬衫,蓝底,玫瑰花似的暗红色图案。领口敞开,露出健康的脖子和锁骨。他的上衣扎在裤腰里,裤管挺括,两腿修长,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用一种腼腆的微笑看着她。这两人初见的一刹那把丽英镇住了。她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高高的身材,温雅的神态,彬彬有礼的微笑,眼睛里透出一种灵气。丽英有点紧张,她从桌边站起来,咧嘴笑了一下。他伸出手的时候,她也把手伸过去,以为他想和她握手。可他只是冲她笑了一下,把手伸向桌上的蘸水笔。同时从裤子口袋里拿出另一只手,在她的文件筐里扒拉。她明白了他是想找一张纸,她的脸一下子红了,连忙帮他找到一页白纸递过去。他把蘸笔在墨水瓶里戳一下,在瓶口荡了荡,俯下身,就着桌边写了一张领条,“今领到 办公桌一张,椅子一把,……”丽英不由得抬眼看看他,这个人的字和他的人一样爽利,让人看着舒服。他就是章明?那个从乌鲁木齐下放来的人?
科长叫丽英带他到库房去挑选桌椅,领取蘸笔,墨水,公文筐,稿纸,账簿。他挑选算盘时那副认真样子让她心里暗叹。那是一把挺好的算盘。章明拿到手里摇了摇,很不放心地举起来察看。他指着那些被算珠磨薄的档柱说,“这还能用?”她说,“这是老会计留下的,他一直在用呢。”他从鼻子里唏了一声。
章明来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求买个新算盘,他还要求到乌鲁木齐的文具店里去挑选。当他认真地对科长说这些话的时候,丽英觉得这人真的有点怪。他不是挺英俊,挺精明吗?刚进办公室就对科长提这样要求,难道他不知道自己从省城调到这个偏僻地方来是为了什么?说这些话时,他真的没留意别人看他的眼神?本来她有几分胆怯,这个章明不太爱说话,见到他的一刹那她心里有点慌乱,怕对付不了他,抓不到什么材料,没法向组织汇报。看到章明对算盘的认真劲儿她松了一口气。这个人看似聪明,其实有点傻傻的。
章明不知道,在他到来之前,老耿找宋丽英谈过话。——丽英没想到老耿会找她谈话。在这次谈话之前,丽英从来不敢正眼看老耿。老耿背着手在单位院里走,人们看见他要么赶快溜走,要么立刻站住脚,脸上堆出笑容,点头哈腰和他打招呼。大家都叫他老耿,没人称呼他的职务,可谁看见他,脸上都会情不自禁地浮起讨好的表情。在这次谈话之前,丽英对自己的人生没什么奢望,不过是好好工作,安分守己地处世。每当碰到老耿的时候,她只是微笑一下,既没显出谄媚,也没露出怠慢。在这样一个天外仙境般的地方工作,每月能给万里之外的家乡父母寄钱,她心里很满足。丽英对自己的家庭出身很敏感,她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和别人比,不和别人争高低,只站人后,不站人前,不出风头。这是她生来就有的意识,用不着父母教育。老耿找她谈话她有点受宠若惊,她没想到组织会想到她,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让她监视一个下放基层、被组织审查的人。她想象不出一个受了处分,从省厅调到下面来的人会是什么样子。她做了种种猜想,却没料到章明是这个模样。他脸上没一丝阴影,好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什么倒霉事儿也没碰到过。从省城调到这儿来,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
从此以后丽英有了事儿干,她每天要认真观察这个人。走进办公室,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首先扫视一下那人的桌子。如果他埋头在账簿上,一手拈着账页,一手噼里啪啦拨打算盘,她心里会很踏实;如果他的位子空着,她会忐忑不安,没法安心工作。大多数时间他在她之后来到办公室,从她身边走过,直接走到自己位子上,拿起鸡毛掸,把桌面、椅子掸一遍,让算盘发出噗笃噗笃的响声,然后泡一杯茶,坐下来,打开公文夹和账簿。当她看他的时候,他正端着搪瓷茶缸,眼睛看着前方,一缕气雾绕着他的脸,从他头顶飘起来。丽英希望他能转头看她一眼,可他喝完茶就埋头在账簿上干自己的活儿。隔着账册垒起的高墙,她能看见他的头顶——又硬又密的头发,几根短发从偏分的发隙里翘起来,随着他的姿势颤动。算盘在他手下发出流利的响声,让她觉得他打算盘很陶醉,不光盘子飞熟,节奏也像音乐一样好听。
这让丽英不痛快。这个人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每天在一个办公室里坐,隔着两张桌子,难道他连看她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丽英勾头向自己身上看。她的胸脯平平的,花格子上衣土里土气,刷子辫翘在脑后,像个从偏僻的穷乡来的没毕业的女学生,和他那帅气样子比,她有点灰心,有点生气。
第一次向老耿汇报,丽英就怀着这种不平的心情。事前她想了很多,在笔记本上做了一番整理,进了老耿办公室她还是有点惶乱,把想好的词儿忘了,不得不临时翻手里的本子。
“他有点傲气,对自己犯过错误不在乎。……虽说现在政府号召穿苏联花布,可他穿一身花衣服上班,大家还是不习惯。他对机关的条件不满。……他说那算盘是废物。那是老会计用了多年的算盘。他要买新的。还要到乌鲁木齐去挑选……”
她偷眼看老耿,老耿脸上没什么表情。
“这个人吃喝穿戴很讲究,把自己打扮得像个阔少爷。他桌上没灰沙,干净得不像办公桌。他用的搪瓷缸天天擦洗,里外不沾一点茶垢。一个男人,用的手绢镶着花边,头发上打发油,每天把皮鞋擦得锃亮。”
说这些话的时候丽英怕自己脸红,她拼命把热辣辣的感觉压下去,可压着压着整个面颊热起来,耳根也开始发烧。
“他上厕所用的都是特意从商店买的桑皮纸,裁成长方块,整整齐齐放在办公桌抽屉里。他用蓝天牌牙膏刷牙,百雀羚润面脂搽脸。”
那天他从商店回来,手里拿着这些奢侈品,看她眼睛里露出惊奇,他笑了一下,郑重其事地对她说,“牙膏,一定要用好的。”——这是他第一次看着她说话。她不明白这样的小事他为何那么认真,什么牙膏不都一样刷牙吗?
“这个人和周围同事不一样,和我们办公室的风气不一致。”
她再次抬起眼睛,看了老耿一眼,然后用一种坚定的语气说,“这个人,,。资产阶级作风严重!”
老耿的眼皮动了一下,丽英觉得受到了鼓励。
“他不爱说话,不爱和人交往,不知道是性格问题,还是有意躲避,掩盖自己。”
她最后这句话得到了老耿的赏识,他脸上露出明显的笑意。
宋丽英结束汇报之后,老耿点一下头:“注意他的言行、信件、跟谁来往。”
老耿虽然没表扬她,可她觉得她的第一次汇报还算成功。走出老耿的办公室,她脚步轻飘飘的,有种压抑不住的成就感。
章明还坐在那堆账册后,她走进会计科他也没抬头。瞥着他的头顶,丽英脸上浮出一个暗笑。
章明的确像个不懂事的傻公子。他没觉得自己犯了错误。他认为自己只是在不恰当的时候说了一句不合适的话。他写了几次检查,接受了几次帮助,组织没给他结论,也没给处分,只是把他从省里调到偏远的县城,他以为自己的事儿已经完了。在乌鲁木齐待了三四年,他对新疆这片神奇的土地充满好奇,北疆、南疆广阔的地域吸引着他,楼兰、龟兹、轮台,吐鲁番、塔里木、罗布泊、玛纳斯……那么多地理、历史书上读过的地名让他心驰神往。现在调出省城,能到天山脚下,大漠戈壁边缘,到这座充满民族风情的小城来,摆脱烦恼,改换一下心情,他很高兴。他像宋丽英刚来库尔喀拉时一样,对这里充满新奇感。下了班,他在街边溜达,看远处的山,城外的荒漠,头顶的天空。在维族老乡的烧烤摊边停下来,买几串梭梭柴烤出的羊肉串,撒上孜然,香香地吃。学着他们的腔调,用半通不通的汉话和他们交谈。“羊娃子嫩嫩的嘛,茶喝哈(下),馕吃哈(下),火墙热热的躺哈(下)。美着呢。”他这个腔调和脸上的笑容让维族老乡很开心,他从火上拿起一个滋滋发响正在冒油的羊肉串递给他,“送你一个嘛,没关系的,不客气的嘛。”
库尔喀拉就那么一条街,几条小巷,加上一些算不上街也算不上巷的旮旯,这个省城来的年轻人没多少地方可去。走着走着,他拐进了书店。书店离烧烤摊不远,门头上汉维两种文字书写的“新华书店”几个字很醒目,一看见这几个字,章明的腿就自动带他走进去。他已经不写诗、不投稿,也下决心不进书店,可看见书店的门额,他还是不自觉地走了进去。
和乌鲁木齐比,这书店很小。两个书柜对成一个拐角形柜台,柜台内外各有一排书架。看见书架上的书,章明像教民进了寺,脸上没有了微笑,神情变得恭敬。为了看清书脊上的字,他伸长脖子,踮起脚跟,嘴角绷成一条线。他抽出一本书,站在书架前,不大一会儿就沉浸在书里,一个人影走到他跟前他也没在意,直到耳边响起一声咳嗽,他才把眼睛抬起来。他看见宋丽英站在他旁边,正探着身子歪头看他手里的书。他把书翻转来,让她看书的封面。她嘴里轻轻念道:“初,恋。”他解释说:“这是屠格涅夫的名著。”她说,“我知道。”她脸上有一点微红,可她的回答让他高兴。
“想不到这儿还有这么好的书。”
“小地方,不能有好书?”
“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
这是章明来到库尔喀拉之后第一次和宋丽英交谈。他不知道,为了找到这个机会,宋丽英在他身后瞄了很久。书店是个好地方,在这儿和他搭话最合适,这个傻公子,见了书,肯定会多说一些话。这个书店她常来,这本书她翻看过。《初恋》这个书名对年轻女孩子很有吸引力,她想买它,可不好意思拿到柜台上去结账。
站在书架前,章明不像在办公室那样拘谨,言谈、举止放松多了。他从书架上取下几本书,在她眼前摊开,指点给她看。
丽英淡淡地说,“这套书摆在这儿一年多了。”她走到书架另一边,从上面抽出几本,“这儿还有……”
念出手里的书名,章明眼睛放光,脸上露出惊喜,“这些书我在乌鲁木齐一直没买到。”
丽英翻眼看着他,“知道为什么在这儿能找到好书吗?”
章明不知道。他傻傻地笑。
宋丽英像个老师一样给他批讲:“虽说这儿离苏联很近,可这个小县城有多少人?有几个人读普希金、屠格涅夫的书?再说,……”她没把话说下去。这地方虽然偏僻,可它和全国所有的地方一样,刚刚经历过一场运动,文学变成了害人的东西。沾着文学、爱情一类的书几乎没人买了。年轻人到球场上跑,在乒乓球案上玩,不再进书店。
“今天你不买,下次来,它还摆在这儿。”
章明高高兴兴把这两套书买下来,像得了宝贝,不等营业员包起来,就忍不住拿起来翻看。丽英没有阻止他,她只是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这个英俊的男人是个傻公子,他的傻劲儿挺可爱。
库城的黄昏很长,当夕阳在天山的山头上慢慢坠下去之后,天空还是一片明朗,直到月亮像透明的碧玉高挂在天上,天色还不肯暗下来。
两人走出书店,在空旷的街上往回走。
“从乌鲁木齐调到小地方来,习惯吗?”
“这儿不错。”
“太偏远了。还没有口内的一个小镇大。”
“清净。空气好。下了班在街上走走,很享受。”
他突然转过头说:“咱们去吃烤肉吧。”
这让丽英没想到。她站在那儿犹豫了一下,看到章明脸上现出那种腼腆的干笑,她爽快地说:“我带你去个地方,那儿的烤肉特别好吃。”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章明买了新书,宋丽英带他去吃了库城有名的“买买提烤肉”。章明掏出钱包的时候被丽英推了一把,她利索地付完钱,他的手还在钱包里笨拙地摸索。他捏着钱站在那儿傻傻地看着她,——这表情让丽英很得意。犹豫了一会儿,他尴尬地笑了笑说,“好吧。下次我请你。”
第二天,丽英向老耿汇报。听说章明到书店买了书,老耿的眼睛亮了一下,看来他对章明买书很关心。丽英把她的本子拿出来,上面记着章明每天的活动。“他买了九本书。四本屠格涅夫的小说,五本普希金的诗。”她看着本子,把书名一一念给老耿听,把每本书的内容做了简单说明。
她没汇报他们一起去吃烤肉。这本来是同志之间的正常交往,没什么可隐瞒。再说,她接近他,是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可她心里有个阴影,让她不想提起这回事。和章明分手的时候,丽英心里有过一闪念,现在想起来有点害臊。月亮已经升起,天山的影子、小城和街巷的影子,全都沐浴在淡淡的月光里,戈壁滩上吹来一阵冷风。她看着章明的身影,他走路的姿势让她想到沙漠里的胡杨树。那瞬间她心里涌上一种渴望,她非常希望章明能张开臂膀把她搂在怀里。这是一种奇怪想法,过后她感到很羞耻,很可笑。可那会儿这个愿望很强烈,他身上散发出的气息很迷人,他的怀抱吸引着她,让她觉得他的胸脯一定很温暖,贴上去一定很舒服。如果他把她揽紧,勾下头亲吻她,她一定会心神荡漾。长到这么大,她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渴望。可是,走向集体宿舍的时候,这家伙直奔那座大房子,连头也没回。
“这个人很傲慢,目中无人。”
这句话本来可以算做这次汇报的结束,可她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件事:“他问我看没看过《洼地上的战役》。”
老耿眼睛里现出一丝惶惑。丽英补充说,。”
老耿的脸色严峻起来,“他买了这本书?”
“书禁了,他买不到了。”
“他说什么?”
老耿的脸色让丽英害怕,这个细节她完全可以不汇报。她连忙缓和说:“他问我读没读过这本书,我说我没读过。”
“就这些?”
“就这些。”
老耿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走出老耿的办公室,丽英心里像长了一丛棘棘草,毛毛辣辣的不舒服。老耿那一声哦,究竟什么意思?
这影响了她的心情。她说不清是后悔还是懊恼。后悔那天晚上没沿这个话题说下去,掏出更多对组织有用的材料?还是后悔不该向老耿汇报这个细节,弄得自己心神不宁?她说的是实话,她没诬陷章明。她带他往“买买提烤肉”走的时候,他的确这样问过她。当时气氛很轻松,如果沿着这个话题说下去,这个傻公子肯定会说出更多有用的材料。老耿不知道这本书的来历,她知道。她对老耿撒了谎,她在学校时曾经爱好文学,读过这本书,心里很崇拜这本书的作者,,,她感到后怕,幸亏她对谁也没说过。章明提起这本书,她没沿这个话题说下去,是因为她养成了远离这类话题的习惯。何况那会儿她正沉浸在兴奋的心情里,头脑有点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小伙子在街上走,被一个小伙子邀请去吃烤肉。他那么英俊。街上虽然行人不多,她还是能感觉到路边有人看他们,那感觉让她兴奋。她只顾向他夸耀库尔喀拉各种好吃的东西,好玩的地方,只是随口应了一声就放过去了。向老耿汇报这件事,不只是因为对章明的傲慢生气,还因为宋丽英从来没接受过组织交给的任务,现在接受了,要表现出自己的忠诚。
章明的办公桌增加了她的烦恼。他的办公桌空着。搪瓷缸孤零零地立在蘸笔、墨水瓶和公文筐旁边。她问了老耿,知道这个人请假了。他趁月初账目不忙请假回一趟乌市。看不见那小山似的账簿后晃动的脑袋,她心里很不安。他为什么要回乌市?就为了去买一把算盘吗?到了第四天还没看见他的影子,她感到焦灼、忧虑。他干吗在那儿耽搁这么久?出了问题怎么办?
宋丽英没法放心。他一天不回来,她一天不能安心。他的办公桌那儿飘过来一种气味,让她不断回想起这个人来到会计科之后的种种表现。他嘴唇边挂着的微笑——背后是不是藏着诡计?他在办公室里传播的气味——是不是一种资产阶级的腐化空气?他在书店里对《初恋》入迷,他向她夸赞这本书写得多么好,把书借给她,害她每晚沉浸在恋爱的幻想里,他心里是不是藏着男女之间见不得人的坏念头,有意拿这本书来引诱她?他邀她吃烤肉,和她一起在街上走,两个人那么开心、轻松,分别的时候他却头也不回,没一点留恋的意思,第二天在办公室见了面像原来一样冷淡,……这个人看似傻傻的,可他的心思叫人难以琢磨。
她对他的怀疑和忌恨随着心里的挂念不断增加。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形象变得憔悴灰暗,宋丽英吃惊地想,看不见这个人,我为什么这样痛苦?我是不是爱上他了?她嘁了一声,摇摇头。我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人呢?一个犯了错误被组织审查的人!我不过是因为组织信任,交给我这样重要的任务,看不见这个人,我心里不踏实。
她去找老耿汇报。
“章明去乌鲁木齐四天了。”
老耿嗯了一声,眼睛盯着她的眼睛,让她感到耳根发烧。头一天看不见他的时候她找过老耿,是他告诉她,那个人请假了。本来她很冲动,想对老耿倾诉一下心里的担忧,可老耿的眼神让她心虚,她不得不婉转地解释说:
“脱离了组织监视,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老耿看了她一眼。他对她的着急露出一点疑问。
她说:“有人给他来信了。”
老耿的眼皮翻起来:“哪儿来的信?”
自从老耿交待她注意他的信件以后,她每天到单位的信札那儿去看看。这封信是她从信札里捎回来放在章明桌上的。
“是他家乡的地址。”
“注意他有什么反应。特别要注意有没有同学、同乡,北京、上海啊什么地方的来信。”
“我担心他去乌市这么久……”
“不要紧,我们会注意的。”
回到办公室她还是坐立不安,没法集中精力工作。她坐在那儿翻弄账页。那封信就放在章明桌子上,压在他的茶缸下面。它吸引着她,让她没法抑制心里的冲动。
下班了。人走了。办公室里静下来。那封信的诱惑更强烈。
她把它拿过来,仔细翻看。她明白了,这封信吸引她,是因为信封上写着一行字:“内有照片 请勿折叠”。
信封的顶端粘得很结实,可信封的底端并不严密。她把小刀插进去,刀背轻轻拨动,信封就打开了。
她轻轻地轻轻地把折着的信纸抽出来,小小心心展开。一张照片出现在面前,一个女孩神气地望着她。丽英屏着呼吸,看着这女孩。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她已经明白了她是谁。她感觉到心脏收缩了一下,胸口像挨了一刀,不由得躬起了身子。
亲爱的明:来信收到了。接到你的信,我打开地图,我的手指沿着你走的路向西找,我的心跟着你走。手指停下的时候,我的眼泪落在了那个地方,把库尔喀拉几个小字打湿了。库尔喀拉,这名字很好听,又神奇又亲切,好像我在梦里去过,我心里有颗星在那儿照着你,它就是你去的地方。我把你的信读给妈听,把地图展开给她看,你信上说喜欢那儿,她老人家很高兴,弟弟也很高兴。妈留我在家吃饭,给我包饺子。妈说,明到了一个新地方,咱们给他祈福,祝他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弟弟唱了一首歌,他把那首歌的歌词儿改了,“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个好儿郎。为了建设伟大的祖国,不远万里扎根在边疆。”
宋丽英流下了眼泪。她感到奇怪,读别人的信,自己为什么流泪?她把那张照片拿起来,再把那女孩仔细看看。她的年龄应该比她大。眼睛里透出精明和成熟,算不上漂亮,只能说挺精神。她没想到这个人已经结过婚,家里有媳妇。这个媳妇好像在县城的医院里工作,——她用的是县医院的信封和信纸。看来她和他的母亲相处得很好,和他的家人很亲密。从信上的字迹看,这女人没受过太多教育,不像是医生,更像是勤杂、护理一类。可她能感觉到她很聪明,笔迹幼稚,话语机灵,乖巧,好像和章明的感情很深。
宋丽英在桌子上发狠地拍了一掌,对自己说,“现在你知道他是什么人了!”
把信塞回信封之前,她把它抄了下来。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她觉得这样做很必要。
隔了一天,又一封章明的信出现在信札里。同样是他家乡的地址。上封信是县医院的公用信封,这一封是手写的地址:河南省唐河县牌坊街76号。
信纸展开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慈爱的老人的影子。
明,吾儿如面:寄的钱和信都收到了。昨天李梅回来,她把你的信念给我听了。知道你去了一个新地方,妈很高兴。人挪活,树挪死,吾儿换了新地方,要尊敬新领导,团结新同事,好好工作。以后你不必给家里寄钱,妈不缺钱。你一个人在外面,要吃好,穿好,攒几个钱,置买些东西。以后安家,用钱的地方还多。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惦记我。李梅在县医院干得不错,两个季度都评上了先进,还在争取入党呢。平时没事我不让她回来,叫她专心工作,争取进步。章清今年高中考试成绩全县第二名,是优秀团干部,学校老师都很喜欢他。
……
信上的字写得很老派,一看就知道是托人代写的。这个母亲的一片苦心让丽英心里生出忌妒。也许是家庭出身给她心里罩上了阴影,也许她家女孩多,四女一男,父母把心思用在了弟弟身上,从出生起,她觉得自己和父母的感情就不像别人那样亲。母亲是个糊糊涂涂的人,只知道溺爱弟弟;父亲不想让丽英读书,她有意和他作对,读书特别发愤。毕业的时候,她报名支援边疆,就是想离他们远点,离家乡远点。她很少给父母写信,他们也很少给她来信。在偏远的乡下,找个读信、写信的人不容易,信封、信纸、笔墨都不好找,一年也不一定能通上一封信。现在,她和家里的关系只是按月给他们寄钱。寄回去的钱都被父母用在了弟弟身上。弟弟早就辍学在家,平时不爱干活,喜欢到城里、镇上闲逛,对老人也不大孝顺。妈妈护着他,父亲骂他打他,她和姐姐们都无可奈何。
从此以后,丽英又多了一个爱好——拆看章明的来信,把他的信抄下来。她干得很老练,像受过专门训练。小刀插进信封底端的封口,轻轻拨动,拆开,看完信按原样折好放回去,在封口处薄薄涂上糨糊,轻轻抚平,一丝破绽也看不出。章明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他根本不注意信封的底端有没有异常。
回到乌鲁木齐,章明发现他还是很喜欢这座城市。热闹、繁华,车辆行人稠密,不同民族的人群熙熙攘攘在大街上流动。楼房,马路,商场,饭店,显出和库尔喀拉完全不同的气派。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丰富多彩,直扑眼睛,在人心里激起一阵阵热浪。只有在小地方住一段,才会发现城市的魅力。城市就是城市,它比县城更吸引人。走在熟悉的街上,章明的心情很复杂。抬头望见红山的山崖,高高耸立在城市屋顶和马路上空,山顶宝塔映着蓝天,像亲人召唤着游子,他心里涌出一股温暖,有种回家的感觉。可那熟悉的建筑,走过无数遍的街道,却又显出生疏和隔膜。人一离开,这座城市就不再属于你。它处处唤起回忆,可你在这儿已经是局外人。局外人的心情和主人的心情有这么大差别,他不由得在心里感叹。
他到乌鲁木齐的第一件事,。去库尔喀拉时他存的钱还没到期。然后到新华路和中山路拐角的洗衣店,把毛料中山装和皮大衣取出来。那是他动身去库尔喀拉之前放在那儿的。现在看来,当初这样做很正确,在库尔喀拉,他还没发现有这样的洗衣店。为了这套衣服和大衣,他把小木箱留下了,以免带衣服时把它弄皱。
取完衣服,到解放路买算盘。那里有个不错的文具店。铺面大,东西齐全,内地的纸张、账簿、本子,铅笔、钢笔、蘸笔、墨水,从苏联、印度、南亚来的文具、相册、镜框、花瓶,办公用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从前他常到那儿去,和那儿的营业员相熟。
他想去原来的单位看看。因为这个单位,这座城市才像亲人一般让他留恋。那白色的围墙,红色的大门,浓绿的树木,树影后带着异国情调的俄式楼房,曾经给他幻想,让他骄傲,给他留下了许多回忆。他在那儿度过了走出校园后最美好的时光,虽然受了挫折,离开了那里,可他对那儿还是怀着深厚的感情。作为一个刚从西安专科学校分配到这儿来的毕业生,由于成绩优秀,他被留在省城,留在厅机关,成为同学们心目中的佼佼者。他每天在这座楼里出入,满面春风,走路的脚步也显得格外神气。每到周末,同学们会从外地赶过来,他们组织了文学社,聚在一起高谈阔论,趾高气扬地走过大街,到悦宾楼去吃小烤馍,到老满城去吃波糯抓饭。登上红山,让风吹乱头发,拉着手风琴,放声高唱苏联歌曲,朗诵马雅可夫斯基的诗。那是一段多么令人难忘的时光啊。他满怀建设边疆的热情,从学校来到这儿,不知道自己怎样稀里糊涂变成了运动的对象。他至今还没想明白,文学怎么会变成害人的东西,连读书也变得不光彩,只能在宿舍私下读,不可以在办公室里谈论。文学社怎么成了“小集团”,让一群年轻人变成肃反运动的对象。参加文学社的人,有的检讨,有的挨批,有的调离,有的下放劳动,同学们不再聚会,甚至连消息也不敢互通。这群年轻人虽然还没明白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起码他们知道了自己并不是天之骄子。
沿着宽大的楼梯向二楼走,他的心情变得越来越兴奋,一看见原来的办公室,脸上就禁不住浮起复杂的表情。枣红色木地板,踏上去有种坚实的弹性;双层窗框粗大结实,把屋里的光线收得黯淡、柔和,有种冬暖夏凉的感觉。办公桌、文件柜和屋里的陈设都很庄重,走进来就知道是省级机关。办公桌后抬起几张脸,起码有两位他熟识,是这个办公室的老同事。他们站起来和他打招呼,从他们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冷淡,这让他心里感到热乎乎的。他就近坐在关山桌边的椅子里。关山是他的同学,当年和他一起从西安分配到这儿来。虽然也参加过一次同学聚会,可他不喜欢文学,和他们相处得并不亲密,在肃反运动中只写了几次认识和揭发材料,没受太多牵连。关山站起身,给他倒了一杯水,他凑在桌边和他说话。中午他决定请他们去悦宾楼吃饭。——那时章明不知道这位老同学以后会在一个特殊场景里和他重聚,在他的人生里扮演一个角色。
这趟旅行让他满意。取了钱和衣服,买了一个如意的算盘,到原来单位转了转,见到了老同学,老同事,到从前常去的饭店美美吃了两顿。故地重游,心里装满兴奋和感慨。回到库尔喀拉,心里感到安宁。——现在他的单位在这儿,这儿就是他的家。这儿和乌鲁木齐是两个世界,没有喧闹,没有拥挤,给人一种安逸感。结束了旅途劳顿,晚上躺在自己床上踏实地睡觉,是一种享受。乌鲁木齐的招待所是一座筒子楼,公用洗脸间的水槽上安着一排水龙头,走廊里弥漫着下水道气味。这里的单身宿舍是一排泥墙围着的大房子。干打垒的土墙很厚,安着窄小笨重的窗子。土炕,垒了火墙。由于雨水稀少,屋顶用苇秆编织,上面糊一层草泥。宿舍虽然简陋,却和这里的环境很协调,也适合这儿的气候。晚上拱进厚厚的棉被,像荒原上的狼钻进了安乐窝。房顶吹过的风,如小时候母亲纺车的声音,成为他入梦的催眠曲。
第二天是星期日,章明睡个懒觉,把脏衣服端到水池边。他看见了宋丽英,宋丽英也看见了他。他心里有点嘀咕,这女孩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看见他故意把眼皮垂下来——是遇到什么烦心事吧?
星期一走进办公室,他和她打招呼,她只是哼了一声,连头也没抬。他把买回的算盘放在桌面上,然后给同志们分发礼物,在每人面前放一粒巴基斯坦果肉糖。
当他出现在丽英桌边,脸上挂着常见的微笑望着她的时候,丽英的胸膛里燃烧起一股怒火。他不知道她这一星期是怎么度过的!她每天在单身宿舍外转悠,好像丢了魂儿似的。昨天看见他出现在水池边,她的心脏一下子停止了跳动,呼吸也停止了。可他手里洗着衣服,嘴里吹着口哨,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连个招呼也没和她打。
他伸过那只大手——他们初次见面时,他就是这样向她伸出这只手,把裹着华丽包装的糖果放在她面前。她不敢看他的脸,不敢听他的声音,她恨恨地瞥他一眼,眼睛里涌满了泪水,强烈的憎恨从心底冲出来,烧红她的双颊。账簿从她手边掉落地上,她趁势弯下腰,躲开他的目光。
看了他的信,知道了他的秘密,她觉得和这个人没法相处了。
下班之后,宋丽英在收拾桌上的东西,章明走到她桌边,再一次把手伸过来。那只大手里放着一只发卡。玻璃表面,镶嵌着华丽图案。丽英发出一声赞叹,整个脸红得像绽开的花朵。她没想到他会单独送她礼物。这个小东西雅致、漂亮,看得出是用心用意挑选的,让人压抑不住欢喜。不等他放下,她把它抓起来,拿在眼前仔细端详,满脸是感动和喜悦。他站在那儿笑着,等她抬起头。
“咱们去吃烤肉吧。该我请你了。”
丽英二话没说就跟他走出去。她对自己这么快就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感到惊奇,这么多天积聚起来的猜忌、憎恨一下子烟消云散。眼前这个大男孩文雅、懂事、体贴,跟他一起上街,她很开心。
两人心情很好,他们可以像上次一样度过一个美好的晚上。
走出大门,一个女孩走过来。丽英发现她,是因为她穿一身浅色秋装,衣服款式时髦,身条娇媚,在小城的大街上显得很招眼。看见章明,她停下脚步,等他走到跟前。章明也在看她,直到走近,才突然认出她。他停住脚,惊讶地冲她点头。
女孩把臂弯里的花提兜提起来,从里面拿出一件灰色上衣。
“章师傅,我给你做了一件上衣。”
章明瞪大眼睛说:“不,这怎么行……”
她把衣服抖开,在章明胸前比试,不顾章明的推让,把它塞在他手里。
“如果不合适,我再去改。”
当她转身要走的时候,章明叫住她。他张开嘴却没能叫出她的名字,只是含混地说:“别走了,一起吃饭。”
那女孩转回身,用一种甜甜的声音说:“那你要答应,我请客哦。”
章明吸着嘴唇答不出话来。他回头看了一下丽英:“这是我们办公室的同事,宋丽英。这是——”
女孩爽朗地说:“我叫陈招娣。在兵团机修连。”
“我们是一起搭便车从乌鲁木齐回来的。”他向丽英解释说。
“我晕车,把章师傅的衣服吐脏了。”女孩补充说。
宋丽英哦了一声。
丽英满肚子不高兴。她不明白章明为什么要留她吃饭,这女孩为什么这样不怯生,人家客气一下,她就当真留下来,还像女主人一样殷勤。她操着一口南方口音的普通话,说话娇滴滴的。吃饭的时候手里抓住手帕,时不时在嘴边搌。吃肉的模样很文雅,翘起手指,抿着嘴,把肉块撕成细绺,小小心心往嘴里送。最让她受不了的是这女孩对章明的热情,拿肉,拿面,替他选肉块。
分别的时候,章明想把那件新衣服的钱付给她,她死活不收,抓住章明的手,和他拉拉扯扯。
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丽英斜睨着章明说:“你的手脖没脱皮吧?”
章明把手举起来让她看。
“搭一趟便车,就这么热乎?”
他笑了一下。
“你应该去送送人家。”
他又笑了一下。他知道她的心情,觉得这时候最好还是别乱说话。
他向宿舍走去时,她叫住了他。他转过身,看见她向他伸出一只手,手掌上托着那枚发卡。章明疑惑地打量她。
“你送给别的女孩吧,我这头发不适合。”
他笑了一声:“我没别的人送。你不想要,就扔掉吧。”
她扬起手向空中甩去,发卡闪了一下,滚落到路边的沙子里。
他们站在那儿互相瞪着。章明脸上再次现出那种腼腆的傻笑。当他现出这种表情的时候,丽英觉得这个男人真叫人生气。她愤愤地转过身说,“笑!就会嘿嘿笑!”
下班时他又一次出现在她桌边,把他的大手伸过来。看见他手掌里的发卡,丽英白了他一眼。这个人害她昨晚一夜没睡好,今天气闷了一天,现在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站在她面前。
“不是叫我扔掉吗?你把它拣回来干啥?”她把发卡抓过去,查看了一遍,再抬起眼睛瞪他。——这个人只会这样笑!不发出声音,不露出牙齿。嘴唇抿紧,嘴角拉长,腮边绽出两道括号似的涡纹,眼睛里闪着温和的光。
丽英对自己很不满意。他连一句话也没说,就这样轻易地原谅他了?和章明认识之前,丽英是个开朗、单纯、性格平和的女孩,办公室的同事都很喜欢她。现在她发现自己完全变了。每天烦躁不安,喜怒无常,想发火,想哭,想和谁吵架。我这是怎么了?是被这个人的怪脾气传染了吗?
今天她又一次见识了这个人的怪脾气。他拿着发票找科长签字,科长说他买的算盘太贵,他一声没吭,把发票拿过去撕掉了。转回自己桌边,脸上带着笑,嘴里轻轻吹着一支歌儿,那是刚上演的苏联电影插曲。公家不报销,不但叫人丢面子,还等于被扣了半个月工资,他却好像一点也不在意。他埋头在账簿后,噼里啪啦,噼里啪啦,算盘发出清脆的声音,像小河的流水,。下班后,他把算盘锁进文件柜,表示它是私人财产,别人不能用。这样做,他不怕得罪科长,让别的同志不满?
宋丽英手插在口袋里,摸弄那只发卡,时不时拿出来看看。她喜欢它,可不敢把它戴在头上。它太漂亮,太招眼,又是一个男人送的,她害怕别人的目光和闲话,她没有章明那种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勇气。这让她有点自卑。如果章明把发卡送给那个叫陈招娣的女孩,她一定会高高兴兴戴起来。
她眼前晃动起这女孩的身影,心情变得灰暗。她觉得她和章明的事儿不会这么简单地结束。这女孩看他的眼神,和他说话的神态,让人清楚地感觉到她对章明有意思。她脑子里闪现出这女孩和他一起搭便车的情景。一男一女挤在大货车的驾驶室里,肩挨肩,腿挨腿,身体挤着身体,随着颠簸的车身摇晃。这女孩晕车,她病恹恹地靠在他肩上,一会儿探头到车窗外呕吐,一会儿软绵绵地倚在他身上。几百公里的长途,沿着准噶尔盆地边缘穿越戈壁滩,走过城镇,从清晨到黄昏,再到夜幕降临,戈壁滩变成黑茫茫的大海,车灯打出的光柱像萤火虫在荒原上飞舞。女孩的头耷拉下来,在他胸前摇摆。他们在黑暗里依偎着,一会儿打盹,一会儿咿咿唔唔说话。——她没法想象他和她怎样相拥着一起度过漫长的二十多个小时。一路上章明对她的照顾一定很周到(他就是那种天生多情的人!)。丽英从那女孩眼睛里看到了她对他的感激和依恋。他们在哪儿停车?在哪儿休息,吃饭,喝水,方便?这女孩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和章明很对路,两个人气味相投,像天生的一对儿。这让丽英担忧,让她的情绪更不稳定。
没过多久,丽英果真发现了情况。收发室门外的信札里出现一封寄给章明的信。这封信有点蹊跷,让她不能不起疑心。信封下端没有地址,邮戳却是兵团131支局。字写得幼稚纤弱,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子的笔迹。丽英仔细翻看,发现写信人用的是西式信封,背面交叉的弧形封口粘得严严实实,找不到下手的地方。这让丽英明白了西式信封的好处。之前她一直不知道外国人为什么把信封设计得这么复杂,粘贴封口费劲儿,信纸装进、拿出也不方便,原来这样费事,是为了防止别人轻易拆看。她发现信封的用纸比较薄,就把它举起来,想透过折叠的信纸,分辨出里面的文字。可对着阳光一照,信封里一片混沌,一点字迹也看不到。宋丽英很泄气,她遇到了对手。写信的人很细心,她在折好的信纸外包了一层白纸。这更让人生疑,如果没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何必这么心虚?
不久后,这样的信又来了一封。它唤起了宋丽英强烈的责任感。这是个重要情况,不知道信的内容,怎么向组织汇报?
她决定把信拆开。反正只是一封平信,单位信札里每天有很多这样的信,丢失一两封是常有的事。——这个寄信人还是不够细心,如果她寄挂号,收发室要登记,它就不会被随便插在这儿。
……
(未完待续)
(作者与家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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