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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感恩节吃的并不是火鸡!

2018-06-06 04:12:10

最近写关于西方节日的文章写上了瘾,眼看感恩节就要到了,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感恩节美国人一定要吃火鸡呢?带着这个问题,我造访了谷歌,百度知道,互动百科,维基,微博等各大网站,居然发现了火鸡其实并不叫火鸡,而且这后面还有一个惊人的大秘密。

 

这里先卖个关子,先讲讲感恩节的来历。

 

最早的感恩节还要追溯到英国的传奇国王亨利八世当政时期,这位仁兄为了离婚,,并自创一个基督教派英国圣公宗。

 

当然这个听起来像是玄幻小说里大门派的教门,不光只是为了给办离婚证的,也做了不少改革,这其中就包括减少节日。

 

这之前,,加上一年五十几个星期天,一年下来,英国人民得有小半年的时间都在休假。放到现在,这是多少工薪阶层梦寐以求的向往呀,可是想不到当时的英国人居然不愿意,强烈地要求减少假期,延长工作时间。


其实这种奇葩的要求也不难理解,因为以当时的文化昌明和科技发展程度,以及生活的便利条件,就算给你半年假,除了赖在床上睡懒觉,真的没啥好玩的。


而且最关键的问题是每次教会节日(比如基督和各大圣徒的忌日,冥寿什么的)和星期日礼拜,进教堂一次,就算再省,你不得烧个香,点个蜡烛,再捐个毛八分的。

 

这样不仅因为参加教会活动,而不能工作,没有收入,而且还要支付昂贵的庆祝活动费用。里外里每个人在精彩层面上都升华了不少,但是物质上腰包都憋了不少。

 


既然广大人民群众有着强烈的工作欲望,,将英国的节日从95天减到27天,而且除了圣诞节和复活节这些大节外,其他的节假日基本都改叫斋戒日或感恩日(节)。而那时候的感恩节也没有什么特定的原因,诸如久旱逢甘霖,人畜两旺,没病没灾的,都可以过个感恩节感谢和他老人家。

 

而今天美帝人民喜闻乐见的感恩节,则是源自于一群特定的人,在一个特定的时候到达了一个特定的地方。


西元1620年9月6日,满载102名乘客及30名船员的五月花号,离开了英国的普利茅斯港,驶向美洲新大陆。,这次远行的目的不是去新大陆淘金,。

 

11月11日这天(怎么又是双十一),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受到约束的自治基础,航行中的五月花号上的41名成年男乘客签署一份公约,立誓要创立一个基于自由意志的依法自治团体。

 

这份公约史称《“五月花号”公约》,,对美国的影响一直延续至今。它所体现出的依法管理、民众自治理念成为许多居民点和后来殖民地竞相效仿的模式,对《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被人们称为美国精神的先驱。


 

不过当时对于《五月花号公约》的签署者最重要的并不是自由,民主和法制,因为他们首先面对的难题就是如何在新大陆生存下去。

 

在经过66天的航行,五月花号克服了诸多艰险,横渡大西洋,终于到达了新大陆,可有一点美中不足的是,他们到达的地方并不是他们最初想去的地方。

 

原定的计划是要到南方的弗吉尼亚,那里在13年前的西元1607年,建立起了第一个英国人的北美永久性定居点(我尽量避免使用殖民地这个词,因为它在我天朝有特出的意思,而且当时英国人到美国跟逃难似的,也谈不上殖民谁)

 

而他们现在到的是后来的马萨诸塞州的鳕鱼角海湾,两地倒是差的不算太远—也就1000多公里。

 

这么大的误差完全是由北美的天气和风向造成的,在那个开船基本靠风吹的年代,风向不给力的话,有浆你也划不到。 


没办法移民们只能上岸寻找合适的地方定居,最后终于找到了一块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们便将这里命名为普利茅斯,以纪念自己的家乡。要说移民们选择的这块地方风景真心不错,可以说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豺狼。


不过豺狼虎豹倒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冬天没水果蔬菜吃,们也没带酱菜,泡菜,酸黄瓜什么的,结果很多人都得了坏血病。加上肺炎,肺结核,以及当地印第安人的袭击,到了来年的春天,最初的101名移民就剩下53人了。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春天来了,幸存者们擦去眼角旁思念亡人的泪水,开始耕作,播下希望的种子。

 

不过这时一个人的到来,才真正的成为了新移民以后的希望。

 

此人叫史广多(Squanto),是当地万帕诺亚格部落的印第安人。虽然是土生土长的美洲土著,但是史广多真的是见多识广,不仅如此,他还有一项特长—会说英语。

 

要问他怎么学会说英语的,那说来就话长了,总之是机缘巧合,这位仁兄前后在欧洲转悠了十几年,不仅去过英国伦敦,还到过西班牙,算是北美印第安人中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了。

 

初来乍到了英国移民们居然在万里之外的新大陆,见到了操着一口伦敦腔的当地人,实在是激动万分,不过更使他们心脏加速的是,万帕诺亚格部落居然提出要和他们签订攻守同盟,去对付其他的印第安人。



 

对此大家可能认为印第安人这是引狼入室,在搞窝里斗。可是想想当时北美大陆的各部印第安人无论语言还是风俗差异还是蛮大的,根本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民族认同感。而各部落间的仇杀反而是刻骨铭心的仇恨。

 

虽然英国移民数量不多,但是他们有先进的火器(包括大炮),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好客厚道的万帕诺亚格人一口气就给英国人一万二千英亩土地,相当于49平方公里。 

 

于是移民们一下子发达了,达到了几乎每平方公里一个人的人口密度。不仅如此,史广多还亲自教授新移民们筑坝拦河捕鱼,把鱼埋入土中做玉米的肥料,以及如何猎杀了各种美洲的禽兽,这里就包括火鸡。

 

好了,正主终于出现了。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澄清一下,火鸡其实既不是火鸡,也不是英文里的Turkey。这个问题有点绕,先从英文的Turkey说起。

 

当新移民们到达新大陆后,第一次见到火鸡(Turkey)时,便以为它是在欧洲见过的珍珠鸡(Guineafowl)。其实火鸡是地道的美国鸡,此前从来没出过国。而当时在欧洲见到的珍珠鸡,都是通过土耳其商人从非洲东部进口的。所以英国人就将珍珠鸡昵称为土耳其鸡(Turkeyfowl),久而久之连那个鸡都省了,直接叫Turkey(土耳其)了。

 

其实珍珠鸡是长这样


这倒有点像西方人管瓷器叫China,管漆器叫Japan一样,把特产和原产地直接联系起来。可惜珍珠鸡并不是土耳其的特产,倒霉催的土耳其二道贩子,向欧洲出口什么不好,结果把现在自己国家的名字都搞成了火鸡(不叫土鸡就不错了)。

 

好,那另一问题来,为什么不叫土鸡叫火鸡呢?

 

据说当年郑和的副手马欢写了一本《瀛涯胜览》,里面记载:“又出一等火雞,大如仙鶴,圓身簇頸,比鶴頸更長。頭上有軟紅冠,似紅帽之狀。又有二片生於頸中。嘴尖。渾身毛如羊毛稀長,青色。腳長鐵黑,爪甚利害,亦能破人腹,腸出即死。好吃炭,遂名火雞。”  

 

其实当时那只鸡是在炭火里啄食烧熟的食物,却被误以为吃碳火,所以得名火鸡或者食火鸡。而这里描述的火鸡其实是鹤驼。


鹤驼是仅次于鸵鸟,鸸鹋以后的世界第三大鸟。我在北京动物园见过,人发型和那一身油光锃亮的毛发梳的,哪是美国火鸡能比的。


 

不知什么时候当中国人第一次见到美国火鸡时,以为是郑和见到过的鹤驼,于是就叫它们火鸡。其实火鸡还有别的名字,比如七面鸟或吐绶鸡。

 

然而有位学者居然据此推测,竟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那就是明代人才是真正新大陆的发现者。


他认为明人先在东南亚见到了鹤驼,给它起名叫火鸡,然后又跑到美洲,发现了美国火鸡,以为是东南亚的火鸡。并用南方话教当地印第安人管这种鸟叫火鸡(火鸡在粤语和客家话中发for-gai的音,而在赣、闽方言中发fuikey的音)。

 

广东明朝人:更我说for-gai


印第安人:furkey


广东明朝人:不是furkey,是for-gai


印第安人:furkey

 

福建明朝人:让我来,跟我说fuikey


印第安人:furkee


福建明朝人:不是furkee,是fuikey


印第安人:furkee


 

最后明朝人放弃了,furkey就furkey吧,谁让印第安人舌头硬呢。于是以后印第安人就把火鸡叫furkey或者furkee。

 

又过来很多年,当第一批欧洲人来到新大陆见到火鸡时,问印第安人:这是神马鸟?


印第安人:furkey


欧洲人:furkey(和印第安人硬到一块去了)

 

后来不知道哪位英国人练狂草,居然把f写倒了,写成了t,结果furkey就变成了turkey。于是全世界人民最终被几个明朝的南方人带进沟里,叫美国火鸡为turkey。

 

好了,这个用火鸡推倒明朝人发现新大陆的故事先告一段落,至于真假,您自己判断。总之我是不信,而且这和爱国没关系。

 

将镜头再推回到西元1621年的秋天,英国新移民们学会了打火鸡,而且更大的喜讯是粮食大丰收,特别是印第安种的玉米,不用转基因,个个颗粒饱满。然后从欧洲带来的豌豆却几乎颗粒无收。移民们暗暗庆幸有印第安人帮助,否则剩下的这五十三人也熬不过这个冬天。

 

于是在欢庆丰收的日子里,新移民诚挚的邀请印第安人过来,一起庆祝五谷丰登,并感谢上帝的赐予(其实应该感谢印第安人)。

 

他们在黎明时鸣放礼炮,列队走进一间用作教堂的屋子,虔诚地向上帝表达谢意,然后点起篝火举行盛大宴会。第二天和第三天又举行了摔交、赛跑、唱歌、跳舞等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其中许多庆祝方式一直流传保留到今天。


 

在第一代新移民和万帕诺亚格大首领的共同努力下,英国人和当地印第安人和平与友谊的共同生活了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但是毕竟彼此的文化和信仰差距实在太大,不是像furkey和turkey那么简单的。最终爆发,一场史称菲利普国王战争直接导致超过三千印第安人,以及一千新移民死亡,彻底毁掉了双方的友谊。

 

当印第安人含泪被驱逐出世代居住的土地,放弃自己的传统时,不会明白当年一起过感恩节,形同一家人,怎么现在感恩这两个字竟成了感情恩断义绝的缩写。


不管印第安人怎么想,新移民们以及后来的美国人们却每年继续红红火火的过着感恩节,只是这个节日里再也没有了印第安人的元素。

 

在美国的历史上,感恩节开始是没有固定日期的,而且每个州的感恩节日期都不一样。值得19世纪初,美国多数的州习惯上才将感恩节设置在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直到美国独立后,感恩节才成为全国性的节日。而且现在发展成了美国最大的节日。(作为的后裔,美国人是不怎么庆祝圣诞节和复活节的)

 

当然感恩大餐里的重头戏,就是那只曾经叫“fuikey”的火鸡。回到文章开头的那个问题,为什么感恩节吃火鸡,就跟中国人春节要吃饺子一样,在美国成了传统。


这实在是因为一个叫布拉德福德的第一代移民,当年写了一本回忆录,里面详尽的介绍了如何狩猎火鸡。两百年后的19世纪中叶,当这本回忆录再版时,立刻成了畅销书。加之火鸡又是美国的特产,于是它再次成为美国人关注的对象,不过是用刀叉关注了。


这可真是一本畅销书毁了一个种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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