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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打小的屁股

2022-04-17 14:11:44



国庆假期快结束了,想必很多人都出去游玩一番,留下些美好的回忆。但对我而言,我始终无法忘记出行第一天所发生的悲剧。这次事故,让我想起了王小波在《万寿寺》里塑造的一个小:总是挨打,但必须挨打。

 

2号的番禺,晴天万里,人们出行的兴致正酣。我搭乘公交,一路拥挤地来到大夫山森林公园。甫一下车,见到的便是更加拥挤的场面。就在公交车站台的路边,排列着大大小小的租车店。各式各样的自行车从室内挤到过道,直逼马路。刚下车的乘客,立刻散入这些租车行当中,与店家商谈价格,租借自行车。

 

▲ 很多租车店都看不到营业执照和产品质量证书


我顺着人流望去,马路的对面便是大夫山森林公园。熙攘的人群,裹挟着租来的自行车,夺路而去。来这之前,我对周边的环境并未做过深的了解,只查了一些的概述资料。从百科上得知,这公园是围绕着大夫山开发起来的,在规划上也尽量保持了森林生态的完整性。公园基本没有什么人造景点,形成人流不息的局面,原因在于遍布森林景区的自行车道。来这的游客,大都为了租一辆自行车骑行在树林荫蔽的山道上。这本可以成为一件趣事,但是各处的隐患让我略有不安。

 

出于生态开发的需要,车道虽经人工铺平,但是出现一些陡坡急弯也是在所难免——这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我顺着车道四处闲逛,发现刚开始的一段道路尚且平直,然而随着车道向深处铺开,路况就变得有些复杂。大约走了一个小时,我就已经发现了多出陡坡。而事故的发生地,正是在某一处陡而多弯的路段。

 

一名女子骑着一辆一人座的自行车,爬上了高处,又顺着车道蜿蜒而下。但是,车刚下去没几秒,我就发现车速有些不对劲——似乎慢不下来。到了第一个弯道处,眼见车子没有减速的征兆,又听得女子急促地喊了一声“让一下!”,随后便冲了下去。我急忙跑过去,望见坡道的下方聚集了一大堆人,而那女子就是连人带车撞上去的。我下到坡底时,倒地的女子已被同行者扶起,头部被一只手按住,用纸巾止血。随即,我打了120求救。

 

/ 事故发生的陡坡


救护车好不容易进来了,聚集的人也纷纷走散,我寻思着事故的始末,却发现这是个交错的循环。车行出租的自行车,规格样式不一而足,两座的、三座的、成人的、小孩的,应有尽有。然而,最大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车子的质量?我有意走了一圈,发现店面大都混乱不堪,而且很难找到商家的营业执照和车子的质量凭证。

 

▲ 过了二十多分钟,救护车才抵达现场


不过,,也不能排除承租人的责任。不少事故,完全可以通过事前的检查来避免。但据我观察,交了钱踩起车子就走的人不在少数。到了景区环山车道,很多人也未在急弯处下车检查路况,反倒是直接冲了过去。

 

▲ 即使有禁止标志,也少有游客下车推行


游客也有理由责怪公园方未尽到提醒和管理义务,虽然在山道陡坡处设立了一些警示标志,但是设立并不等于执行。6平方千米的森林公园,不可能立了几个标示牌就免除了事故的责任。事实上,我环绕着山道走了大半天,公园的巡逻车都没见到几辆(事故发生后,曾有人叫来两辆巡逻的摩托车,但是后者看了一眼伤者之后,没说什么,随即就离开了)。最为重要的问题在于,公园的地图设置十分欠妥当。就拿事故现场竖立的路线图来说,它设置在坡道下来的交叉口,这一点使得该路段很容易聚集大批游客——事故当时便是如此。而作为指示图,却没有给人明显可靠的标志物(管理方应该对公园的位置很熟悉,但是公园的急救电话也没标明,这给对外求救造成很大麻烦),我在打急求电话的时候,对方问我所在的具体地点,我看了半天也没能说清事故的位置。这不能不说是公园方的疏漏。

 

▲ 除了警示牌以外,并未看到公园方进行人工监督


回过头来说,租车行的经营行为得不到合理有序的规制,安全的保障便失去了基础。而公园方却未能对入园的自行车流量进行控制,导致某些只有三米左右的狭窄山道上极容易形成拥堵,为游客安全埋下了不定时的危险。加之个人的任意妄为、无视规则,最终引发了事故。然而,游客在景区内部发生事故后,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很容易因延误时机而加剧事故的损失。这一点很大程度归结为公园管理方的失职,但直接的因素又是租车行的欠规范经营……所以说,这是一个交错的循环。

 

要找到出路,只需分别从各方角度出发,进行约束,事故发生率势必大大降低。但问题是,即使理论上说得通,实际来看,却并未有多乐观,因为整个群体貌似在玩一场自虐的游戏。

 

对于租车行和公园方来说,加强管理无疑会增加成本,而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却使得这种做法极难得到贯彻。人们为了自家盈利,很少去考虑一个行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一切都在自我良知的把握之中。央视曾做过一期关于公园景区内骑自行车致人死亡的案件调查,当记者问及某一家自行车店的老板如何保证车子的质量时,对方说并不存在统一的行业标准,检修全靠个人的把握。这种做法无疑留下了很大的不确定空间。



▲ 公园内的地图十分含糊,对于向外求救造成极大的不便


如今的商业圈似乎越发地趋向于一个怪像,比如做食品的不吃经营的那类食品,做加工的一般都不用所加工的产品——我不敢保证这类现象的必然性,但我的观察大抵与之相差不大。每当一伙人去外出聚餐,第一件事便是拆开塑封的餐具,用茶水过上一遍。开始还觉得变扭,到后来自己去酒店做兼职,发现行业的处理都是用抹布将洗过的餐具擦干——很难说这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也就觉其必要了。或许这种漠视的自我习惯叫做“贱”。

 

说实话,我虽然认同人性的高贵,但也不敢否定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作贱。可能是多年的帝制统治,产生了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得这种苟且而自残的病态不时浮现。鲁迅先生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总结到:无论修史家如何铺张,中国的历史也不外乎这么两点,“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当然是一方面,作贱的另一方面在于,人会不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我绕了大夫山森林公园大半圈,途径所见,真可谓“车流不息”。“三分钟一小挤,五分钟一大挤”,这样的措辞用来形容当时的场面都不为过。即是如此,不下车而选择在人群中穿梭的骑者不在少数。甚至于,在弯路坡道上,我听得最多的不是“那么大一个警示牌你还骑下去”,而是“后面踩快点啊”,“这下坡好凉快呀”,“妈妈,飙车好爽哦”……有的游客上坡累了,直接坐在弯道处的旁边,而对面便是不断骑车而下的人流。还有的骑在半坡上,毫无征兆地停下来玩起了自拍,丝毫没有考虑到后面的游客。这种“贱”,我只能用深入骨髓来形容了。

 

▲ 狭窄的山道上,未控制人流量,加之游客横冲乱闯,便很容易发生拥堵


韩寒曾多次表示,开车要注意安全,想飙车可以,但不能在普通车道,而应该去赛道。无视规则的行为最为可鄙,因为行为人在介入某一领域时,自身的违规很容易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长此以往,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势态,这对于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来说,无疑是极其不利的。

 

《万寿寺》里,薛嵩一发火就拿小出气,而后者面对殴打,总是顺势撅起屁股仍人处理。从某种意义上解读,这小就该打。她毁坏了老创立的市场规则,导致了行业的混乱。挨打甚至可以看做是她的自我作贱,因为她除了抱怨一句“又要打我,真他妈的倒霉”之外,便没有其他实质性的反抗。所以,我怀疑小在用某种自虐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这是一种很畸形的自我成就感,现实中也不乏这类例子。

 

我想起了不知何时兴起的一个词:“掉节操”。节操作为一个指代气节、操行、正义感的词汇,如今却日益沦为戏谑的网络用语。在网络搜索栏输入“节操”,出来结果的不是喊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嗣同,也不是写成“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周敦颐,更不是留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的孟轲,而是一大堆衣着暴露、搔首弄姿的女性图片。时至今日,“掉节操”仍被视为一种交际活动的趣味,不得不令人感到惊讶。

 

词语是发展的,我也并非否定“节操”一词的动态含义。我只是好奇,盛行“掉节操”这类词汇的社会,其背后是一种怎样的文化母体?倘若一个社会崇尚的不是完善和遵守规范,反倒看重谁比谁更无节操无下限,谁比谁更能游刃于规则之外而不受惩罚,那么这绝对不是一个前进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当然可以生存下去,但是,引用我以前发过的一条动态来说,“你看,天那么高,为何不想上呢”?

 



参考备注:

 

  • 图片来自当天的拍照。

  • 文中提及央视做过一期关于在公园内骑自行车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新闻报道,关于这则调查,我是在今年暑假看到的(节目名称貌似叫《法治在线》)。本来想贴出链接,但是在官网找了半天也没翻到。知情者可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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