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蒙城交警进行校车安全检查。下午15时许,当检查人员检查到三义镇河沟街道时,发现一辆皖SDXXXX号小型面包车,车辆见到警车后走走停停,伺机进行躲避绕行,形迹十分可疑。
民警决定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载有满满一车儿童,足足有10名幼儿。
在对驾驶员李XX进一步盘查得知,车主为三义镇某幼儿园的私家车,用于自办幼儿园的生活保障用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更不是专用校车。
等待校方的是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驾驶员李XX也因临时“代驾”而超员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较为严厉地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为了儿童的安全,请让孩子乘坐合法专用校车!
信息来源:蒙城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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