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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厦门市中小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暨福建省中学生羽毛球联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厦门市教工体育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7年5月4-7日
四、比赛地点:厦门市体育中心羽毛球馆
五、比赛组别、项目:
▶小学组:男子甲组单打、女子甲组单打(5-6年级),男子乙组单打、女子乙组单打(3-4年级)
▶初中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高中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注:初中、高中组参赛运动员每人最多报两项。
六、参赛单位:全市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按《厦门市学校体育竞赛总则》规定执行。必须是厦门市正式学籍的普通在校生,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且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方可参赛。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参赛成绩,通报批评,并取消该校下届参赛资格。
(三)年龄规定:
▶高中组: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高中生。
▶初中组: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初中生。
▶小学组: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四)各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每组别男、女运动员各4人。
(五)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报名。
(六)请各参赛学校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249478898@qq.com(联系人:汤汉滨,联系电话及微信号:15305925833,请务必添加微信号确认报名),并将纸质报名表、参赛学生学籍信息卡打印件、参赛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学校公章)寄送至厦门市教育局体卫处(同安路5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不得更改。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报名表为准。
(七)各校须为参赛人员办理参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领队教练会上提交保单复印件。
(八)2017年4月26日下午15: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并进行抽签(地点待定)。
八、竞赛办法:
(一)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进行分组、分阶段比赛。
(二)比赛执行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程》。
(三)比赛实行新的每球得分制(21分制)的计分办法,三局两胜。
九、录取名次:
(一)比赛录取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给予颁发奖状。
(二)参赛人(对)数不足九人(对),按实际参赛人(对)数减一录取。
(三)团体总分:录取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前八名,学校累计总分前三颁发奖杯。以各学校运动员在各组别单项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成绩,按9、7、6、5、4、3、2、1计分累计各学校的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单打的成绩在前者名次列前。
(四)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学校,授予一名主管教练为“优秀指导教师”并颁发证书。
(五)获得本次比赛初中组和高中组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可代表厦门市和所在学校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学生羽毛球联赛;双打、混合双打必须是同一所学校队员配对方可参赛。请取得参赛资格的学校认真做好参赛的组织及报名工作。详情请登录福建省体育局官方网站查询“2017年福建省青少年儿童体育竞赛规程”。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7年厦门市中小学生羽毛球锦标赛报名表
2、参赛承诺书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