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人以后别瞎说话!你微博微信的每句话,都可作为呈堂证供!
2022-03-23 1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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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在微博、朋友圈、贴吧等说的每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以后,别在微博、朋友圈瞎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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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法、最高检、,明确网页、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电子数据,、、调取电子数据。《规定》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包括朋友圈、博客、网盘在内的新型电子信息、文件也被列入电子数据的范围。《规定》明确,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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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此外,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于电子数据。此消息一出,网友们都非常关注,不过大家的反应也不一样,主要分为这几类:王昊天forever:干得漂亮,微博和朋友圈骗子太多了,还有人信。蓝莓地中海--LM:早就该这样了!!!真的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网络打开之后可以不再那么恐怖可怕!少些侮辱诽谤!多些善意!别让网络成为杀人的工具!!!蔡树波-:好,很好,非常好!每个人都要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论与行为!SIMI_HO:真的吗?那有人跟我借钱一直不还没有借条。现在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的话,不就可以走流程了?ZzZ大飯:有小号的出轨男要注意了,秀恩爱就变成证据了。她是灰小姐呀:吓得我赶紧删掉说要减肥的那条朋友圈。呜呜呜阿眠酱:在朋友圈里说自己是仙女,会不会被算成造谣啊?Debbie_147:终于有人愿意看我的心情了...直树_:那是不是我爱你也有法律上的证据了 @孙思梦piupiu见人心丨:@亚琳琳儿 我喜欢你,日后将成为呈堂证供。途客路上:战战兢兢,转发置顶,时刻提醒自己!千万别遇到坑爹的输入法,不小心打错就完了……实在是想不到啊c:以后不能吹牛了吗?那还要微博干嘛?大白杨的小迷妹Jane1121:被盗号了怎么办?删了以后还能成为证据吗?其实,对于电子数据的认定、提取、保护、真实性验证等问题,《规定》都做了明确的说明,大家担心的事情并不会发生。
同传统证据相比,电子数据具有高科技性、不稳定性等特征,一旦被修改或删除,其证据效力就有可能丧失,进而影响整个案件的顺利办理。因此,电子数据的保全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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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在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过程中,办案人员可通过扣押、封存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计算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制作、封存电子数据备份,冻结电子数据,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相关活动进行录像等方式方法对可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进行保护。规定还强调,对扣押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恢复、破解、统计、关联、比对等方式进行检查。
在电子数据的移送和展示方面,规定强调,收集、提取的原始存储介质或者电子数据,应当以封存状态随案移送,并制作电子数据的备份一并移送。,,。
《规定》强调,、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审查判断电子数据。其中,在电子数据真实性应当着重审查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有无说明原因,并注明收集、提取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电子数据是否具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电子数据如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等内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表示,。洪道德表示,微博微信作为新兴的平台,在此前没有相关文件明确其作为证据的地位。此次规定明确了,在初查过程中收集、提取的电子数据,以及通过网络在线提取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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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还明确了手机短信朋友圈中的内容可作为证据使用。有人不免会担心,一些朋友圈中的“玩笑话”是否会被人举报而被追究责任?对此,洪道德表示,公众大可不必担心。此次规定是针对公检法办案和审判部门对于已经发生的案件及案件发生中,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洪道德进一步解释称,只有在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或者实施犯罪之后,朋友圈、微博中如果有相关证据,才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集。今年3月,因丈夫酒驾遭交警处罚,安徽亳州女子刘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活不过2016年”,“那1500块就当给你买花圈买寿衣了。”交警部门发现后报案。目前,女子受到警方行政拘留5日处罚。因刘某尚在哺乳期,相关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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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认为,微信朋友圈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空间,虽然冠予“朋友”二字,但并非属于真正的“私人空间”。按照微信朋友圈现有特点,在法律上应当定义为“一个不特定的人群”,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大众,属于公开场合。因此,在这里发布信息明显具有公开性,如果涉及他人隐私或者辱骂诽谤他人的,发布者将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刑法》第 246 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浙江的谢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挺多,每天发言的人也不少。几个月后,张某进群,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张某传发了120多条黄色视频,以逗大伙儿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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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警方调查取证,谢某和张某一起锒铛入狱。张某因触犯刑法,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谢某作为群主,因没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负起监督管理职责,与张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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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一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来源:央视财经、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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