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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示: 凡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县成立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gsxt.sxaic.gov.cn)报送2016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个体户年报条件不便利的,可以选择向当地工商质监所报送纸质年报,由管辖工商所内网公示。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届时将对经营者的社会信用等级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因四、五月后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较多,容易造成网络堵塞,请各市场主体尽快报送公示,以免因网络原因耽误年报。 长期不经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请尽快办理注销手续,否则一经发现,将被做出吊销的行政处罚,给法定代表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失信后果。 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户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五证合一或两证合一,领取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逾期未办理,旧执照将作废。
登陆方式与个体户年报相同
一、;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sx.gsxt.gov.cn”。
二、。
三、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联络员未备案的企业需首先点击红字“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填报,也可进行联络员信息变更)
四、输入“营业执照号”及“联络员信息”,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点击登陆
五、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并阅读填写须知勾选“已阅”
六、填写年度报告中各项内容,每填写完成一项点击“保存”,直至预览打印
七、预览打印
八、企业即时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填报及公示,登陆后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包括下列信息: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请注意: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
注:部分内容及图片摘自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的年报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