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永年
▲11月25日,市环保局环保监测日报室工作人员在汇总过去24小时的空气质量数据。 记者 黄文鹏 摄
11月24日,运城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就“攻坚行动”的指导思想、治理目标、治理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市环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责。
完成两个约束性指标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61天,PM2.5浓度下降4%
《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改善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浓度”两个约束性指标。为此,《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单位全力排查影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改善的各种污染源,强化措施、精准发力,部门联动、全面施策,集中时间全力做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效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具体目标是圆满完成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列达到71.4%(261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4%,中心城区及周边各类企业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不得“超标准、超总量”排放,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控煤:取缔小锅炉,杜绝原煤散烧
1.城中村散煤清洁化治理。市、区两级财政拿出4000余万元对109个重点村(社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进行补贴,当前,一是要抓配送,抓服务。要积极与中标单位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清洁焦煤采购任务,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住户手中。二是收原煤。对煤炭经销点库存的原煤,要统一交由集中供热热源厂使用,不得流入市场。三是防死角。要将责任压实到社区、村组,实行包联责任制,切实杜绝原煤散烧。
2.取缔燃煤小锅炉防反弹。前一阶段已对燃煤锅炉实施“清零”行动,要坚决防止反弹,对死灰复燃的燃煤小锅炉要依法处罚,既要对使用者追责,也要对散煤零售点追责。
3.。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包括集中供热热源锅炉、工业锅炉及关铝热电厂锅炉,要确保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上限处罚。
4.煤炭市场整顿。。中心城区所有煤炭销售点不得经销含硫量超标的劣质煤,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处罚。
5.完善监控体系建设。加快高清监控设施建设进度,对中心城区燃煤污染源实施全天候监控,发现原煤散烧,及时果断处置。
▲11月25日,市环保局企业监测平台工作人员查看专用视频监测回传视频信息,巡查远程监测设备运行状态。 记者 黄文鹏 摄
降尘:工地全部停工整治,加大道路清扫力度
1.施工工地。经初步摸排,中心城区及周边施工工地、城市建设施工工地基本都不达标,抑尘设施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省里规定的“施工现场100%围挡、场内道路100%硬化、散装物料堆放100%苫盖,出入建筑施工单位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洒水降尘”5个100%要求认真落实。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中心城区及周边所有施工工地、城市建设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整治,整治完成,经属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2.道路扬尘。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在机扫的范围、频次等方面重新做出调整,特别是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要做到人休机不休,轮番作业,确保机扫的范围和频次大幅度提高;要增加洒水频次,拿出量化、细化方案,将道路扬尘污染降到最低;要加快雾炮车等抑尘设备的采购进度,争取12月中旬前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对长期尘土堆积的街道进行专业清洗作业,做到路面无尘土、无堆积。
3.裸露地面。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裸露地面采取硬化、绿化、苫盖等措施,彻底消除扬尘污染。对跨行政区域的,属地排查后拿出整治方案报市环办,全市统筹治理。治理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谁收益谁治理。
4.物料堆场。中心城区及周边工业物料、废料及原料堆场的扬尘控制,达到“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对无主物料,有利用价值的,鼓励市政工程等使用。
管车:重处车辆冒黑烟,严查违规渣土车
1.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条强化措施》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对全市13358辆黄标车及老旧车实施“清零”,目前已淘汰15307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但从完成结构来看,黄标车淘汰比例不高,黄标车淘汰量占保有量的比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要全面减少全市黄标车保有量,对符合淘汰要求的,。
2.加大冒黑烟车辆整治力度。按照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市黄标车禁行的通告精神,加大对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特别是冒黑烟车辆路查力度,该处罚的处罚,该查扣的查扣。
3.严查违规拉运渣土车辆。对苫盖不到位,抛洒严重的拉运渣土车辆,一经发现,立即查扣,并严管重处。
4.加大老旧公交车淘汰力度。一是对超过车辆使用年限或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年底前全部淘汰到位;二是根据冬季乘客量的变化,减少老旧车接运量;三是严查车况差、冒黑烟严重车辆,禁止其上路行驶;四是已经采购回的新能源车辆,要加快投入使用,并重点向中心城区倾斜。
治污:“超标”排污一律停产,露天烧烤全部“清零”
1.治理企业超标排放。对中心城区及周边所有企业严格排查,“超标准、超总量”排污的,一律停产治理,重污染企业在采暖期停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所有排放总量较大的企业,一律采取停产、限产措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2.餐饮业油烟治理。对餐饮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所有固定门店,必须采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对无净化设施的,停业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严格处罚,大型餐饮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露天烧烤“清零”。按照全省要求,露天烧烤必须全部“清零”,规划的小吃市场,烧烤等产生油烟的摊点必须入室,并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处理装置,严禁直排或超标排放。对与管理部门打游击的经营户,要加大处罚力度。
4.加油站油气治理。市商务局负责对中心城区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凡回收装置停运、损坏的,要求在11月底前恢复正常运行。属地环保部门要逐站查验,不达标的依法处罚,设施停运的,停业整顿。
5.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要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及敏感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要合理审批烟花爆竹经营,在源头上加以控制,春节等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可颁发临时经营许可。
6.坚决禁止“三烧”。环卫部门要教育广大环卫工人不从事“三烧”,同时要监督阻止他人烧垃圾。社区、城中村要进一步引深前一阶段整治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坚决防止“三烧”反弹。对垃圾收集池有焚烧痕迹的,要进行涂白,巡查中如果再次发现焚烧痕迹,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监测点周边:集中整治污染源,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由市环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5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对其周边两公里范围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村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熟悉本辖区情况,要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压实责任,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市督导组要对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发现的疑难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对所有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建立工作台账,采取逐一核验达标销号的办法检验整治效果。核验流程:整改项目完成后,由整改责任单位(人)填写全市统一印制的表格,报县级环委办。盐湖区及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环委办按照整治标准,实地初验,达标的提交市督查组复核,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治。市督查组对上报的初验结果进行现场复验,复验达标的项目报市环办核准后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