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言读书会第四期活动于8月9日晚在奇遇书店举行,本期讨论了广东本土作家陈崇正新作《黑镜分身术》。参与者有郑焕钊、郑上保、唐明映、林丽媛、巫宏振、刘妍、梁宝星、黄秋华、叶由疆、唐诗人等。
以下是发言整理稿,由唐诗人编辑。
陈崇正的小说通过神奇的想象,把现实重新分解,使经验的各种可能性得以呈现和敞开,并注入新的寓意。陈崇正已成熟掌握这种写作方法,形成了自己的叙事腔调,这也是陈崇正区别于其他作家的意义所在。
By-谢有顺
《黑镜分身术》:以荒诞处理荒诞,
绝对是危险
一、任性、不守纪律的写作
唐诗人
(中大博士,暨南大学文学院博士后)
这次研读广东本土作家陈崇正《黑镜分身术》。这本集子里的文章我以前也没读过,读完之后,它更新了我对于陈崇正小说的印象。之前的《半步村叙事》《我的恐惧是一只黑鸟》都看过,还写过短评。对于《半步村叙事》,我觉得很乡土,很会讲故事,但是思想性还是欠缺了些;对于《我的恐惧是一只黑鸟》,我曾说这个恐惧主体很值得写,但很多篇并没有写出真正的恐惧,大多为具体的、零碎的恐惧,而没很好地抓到我们内心深处那些最关键的恐惧,对此我表示过遗憾。这次的《黑镜分身术》,我阅读的时候就在感慨,陈崇正并没有那么简单,这个集子里的文章融汇了他的乡土写实与恐惧挖掘,或许更能代表他至今为止比较理想的写作风格和思想能量。
《黑镜分身术》这部集子的小说,有魔幻,有写实,有乡土,有现代气息,有讽刺,有批判,更有同情怜悯,甚至有对时间、空间的另类思考。也肯定还有很多我阅读时没有想到的,大家随意谈。它读起来不晦涩,但回想起来却又很模糊,它们到底讲了些什么?对此我们不用去猜谜样猜测陈崇正要讲什么,我们谈我们自己看到了什么思考了什么即可。
郑上保
(中大硕士,青年评论家)
《黑镜分身术》叙述的都是当代文学史上最为常见的乡村图景,里面包含着一些让人感觉亲切的风物,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非常容易读的书,甚至它是一本冒犯读者的书。如果选择它作为阅读的消遣,那无疑是最大的错误。
混沌是阅读《黑镜分身术》最为直观的体验。这种感受,最先来自于小说的结构与谋篇,《离魂术》《分身术》《停顿客栈》《黑镜分身术》与《葵花分身术》五篇小说彼此独立成篇,但又在结构上呈现出镶嵌交错的痕迹。《离魂术》中携带魂机归来半步村以图拯救乡村毁灭于树皮病的破爷在《停顿客栈》中摇身一变为居住于客栈深居简出,近乎传说的且帮主;《离魂术》中的一度成为破爷代言人的傻正在《黑镜分身术》中变身掌勺“矮脚牛腩汤”,并遭遇离奇爱情的“我”。最有“元叙事”意味的一个情节是卖神鱼的黑店,在故事中反复倒流出现,似曾相识,又让人感觉陌生。
林丽媛
(暨南大学研究生)
可以先来稍稍注意一下本书妖冶的封面:在粉色的霞光笼罩之下,三个黑色人影几乎等分了一幢高楼。最顶端的人如同在走钢丝,居中者呈现从高空下坠的姿态,最下面的人也欲试一跃。这也象征着一个人使用分身术后的老中青三个时期,非常有意思。
刘妍
(《广州文艺》编辑)
通读《黑镜分身术》,我找到了读鲁迅一些小说时的感觉。比如鲁迅诡奇、荒诞的《铸剑》。这把剑——“铁”化后的透明的“冰”,我们感受到鲁迅式的红、黑、白、青颜色,“通红”后的“纯青”,体味到鲁迅式的情感,“极热”后的“极冷”,鲁迅式的哲学“无”中的“有”。分身术中的胖和尚(且帮主)会熟练地使用分身术,一个人变三个人活,一天寿命老三天。破爷试图将分身术宣传推广,半步村老人多,多分身多些年轻人,领导和富人不用那么忙了,正室和小三就不用再争得死去活来了。极富想象力的荒诞现实,如此接地气,我感到作者对现实生活敏锐地洞察力和感知力,想逃又无处无力可逃,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极冷”情绪,“有”的生活哲学。
叶由疆
(青年诗人)
如果《黑镜分身术》恰如其分地是陈崇正所想要表达的的话,那么它是一部相当危险的作品。危险的不仅仅在于艺术家的野心(从内容来看,也可称为良心),也在于其偏激的艺术可能本身。换做诗的话,它想要达到的其实是一个比喻的极限值。说是极限值,其实并非一条清晰的线,而更像刚刚套上一匹野马的缰绳,少一分,比喻就过于平庸,多一分,则又会丧失喻的来由。
二、双重失效的救赎
唐诗人
(暨南大学文学院博士后)
荒诞现实,这应该是陈崇正小说极具分辨力的表现,这在80后写作者中是非常独特的。而且,陈崇正的荒诞现实又同我们以往认识到的荒诞现实很不一样,这里的荒诞是巫术、民间奇谈和现代技术或现代技术想象的融合。这种融合特别有趣,深思下去,作者可能在用民间的传统反思现代技术,也可以反过来,用现代技术、文明来反照乡村世界的人性面目。这两个向度的反思,非常辩证,也很隐晦,作者的态度可能也是模糊的,他也不知道乡土与现代哪个好哪个不好。这种混沌却是文学作品最需要的态度,他看到了问题的复杂性。乡土与现代的冲突,是当前中国最值得书写的冲突之一。这些故事,其实就是现代文明取代乡土传统文明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奇幻、魔性故事。
郑焕钊
(暨南大学中文系文艺学教研室主任)
在我看来,《黑镜分身术》并非简单地表达乡土与现代文明的问题。半步村作为一个虚构的世界,它虽然是一个转型中的农村,但实际上内在的包含着非常多的现代的、城市的东西,比如女明星、比如宰客店,还有从城里来的想要收购停顿客栈的有钱女艾薇,以“失恋”为名义进行逃避但又有某种“面包树之恋”的徐静等,使得半步村所经历的一切就是当代中国乃至世界的隐喻。
刘妍
(《广州文艺》编辑)
《黑镜分身术》“半城半村”的半步村是写作者虚构的完全属于自己的精神世界,不能单纯而简单地理解半步村是农村向城市化转型中的农村。乡土与文明科技激烈碰撞所连锁发起的各种怪病和奇闻趣事,看似无厘头,停一停想一想,又似乎有所顿悟。离魂术中,半步村村民因前些年乱砍伐肆意破坏生态环境,或许是报应,村民长了一种奇怪的树皮病,江湖式的人物破爷,再次进村时不是砍树,而是抬了一台魂机救人。
魂机治病是要以剥夺男性雄性第二性征功能为代价,图高帅治疗完喉结消失了。治病同时,魂机收购病人的记忆。这是一种独特形式的救赎,魂机收购而来的记忆实际上是储存村民过往有关半步村的记忆。魂机即将发挥半步村记忆的建档工作功能,起着震慑作用时,却被人拆除保存。教育净化功能在启用前夕成为海市蜃楼灰飞烟灭。事实上,破爷也患有树皮病,然而最终他要誓死保住男性尊严,保住“根”。破爷不破,瞬间人物形象高大威风起来。
巫宏振
(青年作家)
“离魂术”一篇中的魂机像是一种判断善恶道德的机器,也像是一把衡量人性的标尺,但是这个判断的机器和这把标尺是给不出答案的。如果把“树皮人病”看成是当年半步村人犯下的罪过的惩罚,那么这种惩罚也是没有结果的。破爷带着魂机重返半步村,与其说是“拯救”半步村人,不如说是自我的救赎,救赎的结果是破爷的死亡,也是最后一个“树皮人”的死亡。破爷没有拯救自己,我认为是一种对现实的无可奈何,是一种不彻底的救赎,也是永远存在的、不可完成的惩罚,也许是作者始终没有给出答案的原因之一。
唐明映
(青年诗人,暨南大学中文系研究生)
破爷一角在文本中并不意味着救世主,破爷在故事开场前是半步村的灾难,“魂机”也并不单为破爷所宣称的救赎而来,我们在破爷与傻正,二叔,与村长等等半步村人的交涉中都可以看到破爷隐藏的欲望。个人觉得陈崇正意图指涉的并不是正与邪,善与恶这样简单的二元价值对立,如同“离魂器”(私以为这也不是真正的科幻的造物,类似的想象已在奥威尔的乌托邦小说《1984》中已存在)一样是不能简单作二元价值判断的。也正如此,半步村才能构成意义的多元性。所以单纯来做关于主题的本质化的探讨似乎意义不大。
郑焕钊
(暨南大学中文系文艺学教研室主任)
不彻底的救赎,这也正是我要说的。在小说的隐喻里面,救赎有着双重失效面目:离魂术所代表的科技和文明并不能拯救半步村,同样,古老的巫术也不能,矮弟姥无法救活自己的儿子。与此同时,离魂术救活的树皮人阳具是消失的,而分身术的结果也面临男性阳刚的退化。这就关涉一个“根”的问题。
破爷对离魂术救自己的拒绝的原因就是死也要留根,有意思的是,他自己又是一个见识过外部世界和文明的人。莫吉确实想通过离魂术来去掉那个自己不喜欢的自己,但对“根”的消失的恐惧,则使他寻找重合。
如果“根”代表着自我的根源、自我的意识的话,那么被灵魂器剪除记忆,与透过分身术选择自我都面临着一个对自我完整性或者根性的逃避,而拒绝则是重新寻找完整性的过程。逃避完整性意味着生命的缩短,同样,寻找完整性则不得不死于疾病或者牢狱之灾——这代表着自我连续性和完整性的代价,就是要去不断地面对着曾经犯下的错与惩罚。
三、半步村,无法摆脱的“原乡”
郑上保
(青年评论家)
五篇故事中,所有的“术”都必将回归于单一和稳定的支点。这种单一和稳定既是时间的,也是空间的。故事中那些身体被割裂成三个分身的人,他们享有何种时空的感受并不是最为重要的,为此作家并没有将笔触分别延伸至不同时空中不同莫吉的不同生活。相反,道德,或者更为纯粹的善恶,在此成为判别三个不同分身最为重要的依据。他们共同存在于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中,加入到同一场争斗或逃离,由此给读者带来道德上的评判。
在空间上,五篇故事始终牢牢建立于“半步村”这片介乎现实与现象的土地之上,即便是在《葵花分身术》中,陈崇正一度似乎要讲故事逸出这一场域,但很快,我们金天卫的叙述中重新找回这空间的幽灵。尤其是停顿客栈,作为贯穿五篇故事的原点,它既是傻正二叔的全部身家,又是金满楼意图传授子孙的宝贝,还是神秘的且帮主的藏身之处。在《离魂术》中,它成为陈二叔与破爷角力的斗场,争夺的对象;在《停顿客栈》中,它又成为张爱微念兹在兹,甚至不惜牺牲色相要争夺到手的风水宝地。
单一而稳定的时空,成为一个精美的瓮,将五篇故事中所展示的混沌世界收纳其中。无论乡土世界最终呈现为如何混沌、破碎的面目,但它依旧有其独立而稳定的一面,所有的故事,传说,巫术,到最后,都回归于沉寂。分身术作为一种具有异质性的技艺,它消解的是人作为肉体和欲望的存在,但其无法改变“半步村”乡村和土地作为整体性的独立存在。
黄秋华
(华南师范大学现当代专业硕士生)
半步村,重在“半”字的过渡性,经验着现代与前现代双重时间。破爷的首次闯乡,唐娜们逃港,且帮主们的渴望征服海洋,原有乡村破茧的意义,但历史与现实的凝固使他们的行径背负起普罗米修斯的罪与罚。欲望失序,道德破败,树皮人病与鸡鸣病相继袭来。正是在对上述的救赎中,分身术找到了出场的理由。
魂机以置换过去的方式治病。矮弟姥的黑镜让人一分为三,截断病态未来。谭琳一身两魂,试图挣脱身体空间局限。由此可知,分身术以时空置换为前提,试图解构、重构特定时空下的历史与现实,借由一分为多,实现德性由量到质的累加与修复。但在构设分身术的同时,小说又延续了陈崇正一贯以来的“半步村叙事”。停顿客栈,木宜寺,葵花池等具象空间与破爷,且帮主,金满楼等人物的故事时间相互指涉,形成了绵密而封闭的“时空体”,致使五篇小说的分身实验均无法挣脱半步村的固有时空。如且帮主最终只能在停顿客栈自燃,又如原已离开了半步村的金天卫梦醒后竟想着沿着他父亲当年逃港的路逆回半步村,形成无法摆脱的“原乡”。
两种互为抵触的叙事,一方面预示着陈崇正虽无法知晓城乡“历史的终结”,但他还是要以魔幻轻盈的姿态写下带血突围的“历史”。另一方面,叙事的冲突,似乎也可以印证小说的青涩与不成熟,分身术只是作者在半步村叙事,魔幻设喻,历史想象等关键词之上的又一个加法,指设80后写作者站在历史面前时的“尴尬”。
林丽媛
(暨南大学中文系研究生)
我以为,《黑镜分身术》的主题是时间之虚无与欲望之无限。小说的时空是交错的,虽然人物重复在几个中篇里出现,但与之对应的时空并不完全吻合。,分身的主人公或须承受寿命消耗速度三倍于正常人的代价,或穿梭于不同的时空之间常觉得某个场景“发生过”、“似曾相识”。分身术带给众人的是短暂的欢愉新奇、长久的痛苦,且帮主、逃犯莫吉都想要合身归一。窥破了时空真相秘密的人,最终会如青年且帮主(悟森)和青年莫吉一样陷入虚无,明白时间之徒劳、活着无用。
《黑镜分身术》以半步村的停顿客栈为叙事上空间的原点,石碑在则停顿客栈稳固,以此贯穿起这五个中篇。这里有灵异的巫术、奇怪的传染病绝症、手能变长的超能力者、长着12个脚趾头的人等等,每篇涌现出的种种魔幻奇观构成了读者阅读与接受小说的一种前提。而在分身术的背后,是人心欲望的贪婪:健康、情爱、财富、权力……值得关注的是,这里的鸡鸣病、树皮病,可不是普通的病症,而是具有传染性的绝症,会致死,而且传播渠道不可知。绝症背后的种种人性显得更加真实,折射出形色众生相:谋财害命的商人、、因恐慌而抱团住进停顿客栈的孤寡老人们、在求生本能驱动下当小白鼠进入魂机与排队领鸡屎药引的病人……
四、潮汕神鬼巫术文化难以为小说提供独特的精神资源
林丽媛
(暨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小说也存在着一些缺陷造成阅读上的不顺畅,如枝蔓太多;在人物塑造上总是挖坑不填,留下许多未解的疑问;情节设置上铺垫不足,过分随意。《分身术》写到六七岁的女孩马芳,五十多岁的金满楼对她说“喂,过来,这碗面请你吃,叔刚打了你”,到后面却变成金满楼为救她,说自己是马芳的外祖父,和马芳、且帮主一样也长了12个脚趾。。而文本只一笔交代过金满楼曾有一个女儿,并没有写及这位马芳的母亲。
唐诗人
(文学博士,青年评论家)
讨论这部小说的关键词是魔幻现实。这些离奇的故事,我个人阅读起来是很通畅很好玩的,但也有很多人如丽媛讲的,会感受到不顺畅。就像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很好玩,但真正读完它还是需要耐心的。读这样的小说,我们不能以现实的逻辑去理解,从一般的形式逻辑去读这样的小说,那只会感觉到不知所云。魔幻,就是反形式逻辑的,但它们的逻辑是精神的逻辑,是想象的逻辑。我们从这些无厘头一样的写作中,能够识别到作家对现实的各种讽喻。
郑焕钊
(学者,评论家)
如果我们把《黑镜分身术》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话,那么在现实与魔幻两个层面事实上都存在不小的问题。
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的魔幻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从而形成一个重新理解现实和世界的新的视野。叶舒宪从人类学的角度指出,西方通俗文化中的魔幻文学,是从更为古老的女巫文化中来寻找对几千年人类文明社会的反思资源。相比之下,在这部小说中,矮弟姥、施骏等具有巫师性的人物就显得相模糊而平面。无论是平行世界还是多重时间,都缺乏更为内在关联的整体性。
很多潮汕作家都有表达潮汕神鬼巫术文化的冲动,但从本质上,潮汕神鬼巫术文化是一种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文化,并未能对小说叙事提供更为独特的精神资源。不认识这一点,那么所谓巫术等只能停留在更为一般的表象的符号性运用,而不能创造性地去表达新的精神与世界。
唐明映
(暨南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魔幻是不是就约等于写作中的地域文化色彩?《黑镜分身术》的文本能看出来将潮汕地方本土文化,包括方言语法渗透进文本的努力,包括陈崇正在序言中的自述,都能看出作者对文学想象力的重视,对于一个青年写作者来说,这确实值得肯定。其背后隐隐都指向着对马尔克斯的推崇与借鉴。但是不是这些技术真正能对文本主题的表达起到作用?毕竟多余的技术会变成文本的累赘。
我在阅读中一直有的困惑是,把陈崇正的这个文本和余华的《第七天》放在一起,隐去各自文本中关于地域民俗的部分,去掉作者名字,区分究竟有多大?我个人觉得是不大的。似乎年轻一代的作家和苏童、莫言、余华这一代作家还在采用相似的文学资源来构成自己的写作技术背景,这让我在阅读中有些失望。
巫宏振
(青年作家)
小说糅合了魔幻与现实,大概只是在“半步村”上建立了一个框架,但是魔幻与现实的结合不太自然,也就是这个框架的内部结构还是诸多零件的组合,糅合的程度显得有些生硬。显然作者还是在进行一种尝试。即便是结合了乡村传说的元素,但在故事上处理得不够有深度,这些乡村元素就显得作用不大,也就难以显出独特的个人风格。
唐明映
(青年诗人)
之所以这个系列的中篇我们读了之后很难记住菜的具体品种,只记住那些情节带来的“神秘”这样的口感,私以为跟里面的隐喻指涉太多又太暧昧有关,关键时刻作者还嵌套一套后设话语,将逻辑再消解一次,于是整体上文本很梦呓很弗洛伊德,甚至让我一度怀疑是作者故意的设计。但《世界上最美丽的溺水者》这一类马尔克斯的成功之作,似乎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魔幻事物本身就构成了对民族生存的一种真切观照,而不是新奇本身。我觉得这是我们挪用西方技术可能需要警惕的一点。
五、以荒诞处理荒诞,绝对是危险
叶由疆
《黑镜分身术》处理情节与人物的方式几乎使它快要丧失喻的来由,教人不知其所指。小说利用无限的现代性无意义去构建了现代性意义,这些现代性的无意义所带来的意义绝大部分终究又会落回现代性自身身上,这使它越发难抵达小说中那些现代性的本质,或者说荒诞生活的本质,因为相比于作者隐而不发的那些主旨,荒诞的现代性本身实在是过于明晰了。
以荒诞处理荒诞,也绝对是危险的。然而荒诞处理是否遮掩了作者真实的表达?当然有可能,但有效的表达方式早已欠缺多年,所以也无可责备,毕竟从广州往北看去,究竟又有几人敢言称自己已经处理了现代性问题?
如果没有的话,《黑镜分身术》也就仅仅危险而已,至少不愚昧,甚至是至理名言,至少是真话。某种程度上,可以将《黑镜分身术》看作是一道黑暗料理,不一定合每一个人口味,却绝对是别出心裁用心良苦。即便它用戏谑去处理绝望,却仍能望到绝望,用耍赖去处理逃避,却绝不逃避。看完《黑镜分身术》,我的心不曾疼过,但至少我知道,原来另一个人也还存留着一颗懂得疼痛的心。
郑焕钊
陈崇正是一个有写作抱负的作家,我们应以更高的作品的标准来评价他。在魔幻的层面上,这部小说以离魂器、分身术等呈现了别具一格的想象力,并且具有非常地域性的潮汕巫术文化色彩。然而,如明映所说,刨除掉形式上的文化符号之外,这部小说的特质并不是特别明显,这里的问题源自于巫术和魔幻并未能召唤出属于它自身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小说指涉了大量的现实问题。现代社会中人的欲望、谎言、拜金,包括转型社会的种种问题,都是这部小说非常丰富的现实指向。但是这部小说却欠缺了对这些现实碎片的某种整体性的关联、理解和洞察,因而对当代生活内在的本质性的思考事实上的缺位,就导致小说在现实性上的某种“匮乏的丰富性”(丰富但匮乏)和“整体性缺位”。
这两个问题,也就从更为根本的层面导致小说的精神力量的不足,使得小说的人物的书写和隐喻存在某种简单化和机械化的情形。比如,在人物描写上,少年悟森的自杀情结为什么?少年莫吉为什么不想重合?小说对此的表述显得过于简单。少年的施骏的经历的结果是食素?!同样,我刚才提出来的女性角色方面,明映概括为故事会式的人物,丽媛指出都是代表欲望,这些都无形中顺害了小说的意义的建构。像树皮人、鸡鸣人病等的隐喻,也同样存在简单化。
唐诗人
魔幻与现实,陈崇正这些小说还算结合得很自然的。但如焕钊、明映所言,确实,阅读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小说有很多的现实讽喻,但读完小说之后,却难以概括出整部、整篇小说的思想观念。换句话说,我们会有阅读快感,却没能更新我们对现实的理解。我们了解了地域文化,也能了解到了作家要思考什么。然而这些文化趣味和这些想法判断,却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了。
如果对作家提出高要求的话,这就遇到一个大问题,书写奇葩故事、操弄花样技能,支撑这些故事、技术的是什么?我个人以为,应该是作家对现实的全新判断,作家应该有一个整体性的价值理解。我前面之所以着力将这些故事解读为乡土传统与现代文明的冲突,也是因为需要这样一个大的判断,才能够将小说中各种离奇怪事和大量琐碎讽喻整合起来,但显然,这个主题也并不是特别清晰,往往被各种例外解构掉。
郑上保
陈崇正身上能看到八零后作家对一种现代性写作的卓越而主动的追求,无论是书中哪一种“术”,总体而言,其呈现的是陈崇正对充满吊诡和复杂的乡土世界的一种整体性理解。如果世界是一条陈崇正一直说的“龙”,那么这种理解乡土和世界的方法便是陈崇正手中的“屠龙术”。诚然,在写作过程中,故事的枝蔓过于庞杂芜乱,给阅读带来一定困难,而且在情节的起承转合上,尚有诸多可供商榷之处,使得这“屠龙术”处于初始阶段,但它始终能照见一个八零后作家对现代性写作充满野心的主动追求。
唐诗人
上保已总结了。我们这次对陈崇正《黑镜分身术》的讨论,谈了优点,更讲了问题。我以为,这些优点的确是陈崇正小说的独特所在,而这些问题,可以说是这几代青年作家都面临的困境。谢谢大家,期待下一期。
见言读书会前身是中山大学中文系现当代文学专业的“中轴线读书会”,参加者以谢有顺教授所指导的博士生、硕士生为主。
2017年5月起,由唐诗人牵头组织,读书会扩大规模,改为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广州主要高校中文系现当代文学相关方向的青年学人联盟读书会,并改名为“见言读书会”,主力为在校博士、硕士,同时也邀请部分青年教师和广州本土青年作家参加。
读书会仍请谢有顺教授为指导老师。
— END —
编辑︱诗人 文君
/ 延 / 伸 / 阅 / 读 /
《写作课》
(美)艾丽斯·马蒂森 著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7年8月1日版
● 著者简介
艾丽斯•马蒂森(Alice Mattison)
哈佛大学文学硕士,作家,写作课教师。曾在耶鲁大学、布鲁克林学院教授写作课程,后在本宁顿学院艺术硕士班执教22年至今。出版了多部短篇小说集和长篇小说,作品在英语文学界广受好评,曾获美国最佳短篇小说奖、欧•亨利短篇小说奖、小推车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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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有顺
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