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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某小区公共区域划停车位出售,业主投诉,物业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2020-10-21 10:23:39


2月23日,有市民反映:自己家小区的空地被开发商和物业划了很多停车位,现在物业要求业主花钱买这些停车位,6万元一个,不买就不让停车,我们认为这是小区公共部分,物业没有权利划停车位。



业主投诉小区公共区域被占领


记者在顺鑫佳园小区看到,这里的住宅楼一楼均为停车库,在道路沿线的空地上,确实被划了不少停车位。整个小区起码有上百个停车位,小区还有一处停车场,有53个车位。



记者在小区看到一则小区物业张贴的公告,称停车场的车位售价为6万元一个。部分业主介绍,小区道路沿线的停车位则卖3万元一个。



业主邓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道路沿线的停车位是开发商卖给业主的,他于五六年前就花5万元买了一个。还有一些业主告诉记者,现在业主如果不购买车位,将车停在停车位内,就会被物业锁车,甚至罚款,一次200元。业主介绍,这些停车位有的是数年前开发商划的,有的是去年物业划的。



物业:新划车位属于小区规划外区域


记者找到相关负责人张发文,他说,顺鑫佳园小区有1000多户业主,但是小区地下停车位加上一楼的车库,总共只有200多个,为了缓解小区交通压力,才划的停车位。


不过,据张发文的说法,顺鑫佳园是先绿化、后建停车位,当初在规划时,就有一条红线,红线内的道路沿线本来规划的就是停车位,当时开发商就已划线进行出售,而红线外,则是开发商另外征收的地,专门用来缓解小区停车压力,这包括红线外围的道路沿线和现在的停车场。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张发文拿出了规划图,指出了红线所在以及规划的停车位位置。




律师看法:


随后记者向资深法律工作者求证得知,如果小区当初在规划时,就有停车位的,开发商有权利划停车位,并且有权对外出售,但如果早先规划的是道路,被开发商或物业私自划了停车位,业主可无偿使用。至于红线外部分,和业主没有关系,不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开发商有权自行处置。

(via:株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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