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左走,向右走,你会怎么走!
2020-07-31 09:45:46
我们从出生开始便面临不同的选择,有时左或是右的选择,就可能是你人生的一次际遇,选择不同,人生亦不同,风景便不同。这不,你看小编经过了无数选择,终于和经检相遇了。当然,小编在办案时也经常会遇到很多的选择,现在小编就和你来说说办案中遇到的选择吧。小编来说说民行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隔代探望权中法与情的选择,也就是(外)祖父母探望(外)孙子女的问题,先来说下案例吧。2012年7月,小汪和小施二人结婚了,2013年2月小施意外死亡,2013年3月小汪生下了儿子,之后由于家庭矛盾,小汪带着儿子搬回娘家住,小施的父母要求探望孙子,小汪认为,老人在探望小孩时,经常在小孩面前说小施的死亡跟小汪照顾不周有关,不利小孩的健康成长,拒绝老人的探望。,诉请探望孙子,。老人不服,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后,,老人情绪激动,说哪有爷爷奶奶不能探望孙子的!一边是法律,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离婚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权的主体是父母,没有涉及(外)祖父母一边是中国传统伦理,(外)祖父母有探望(外)孙子女的情感需求,在伦理道德方面,这种探望在民间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一边是法,一边是情,左右为难,怎么选、怎么走?向左走还是向右走?静下心来,仔细审视,可以发现,探望权有关的法律和伦理均有一个共同点,均是为了小孩的健康成长,为了小孩的利益考虑,而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了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基本原则,延伸此条,老人可享有探望孙子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有边界和限制的,应当以有利孩子的身心健康,不损害母亲的法定监护权为边界。民行检察官向老人解释,老人探望孙子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权利也是可以享有的,但是你看你要放下心结,放下心中的恨去探望小孩,这样对小孩有利,小孩也乐于亲近你,小孩母亲也乐看其成,你探望小孩的气氛也会变好,对你自己也好,你一直要求解决的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同时,检察官也向孩子母亲小汪解释,小孩有爷爷奶奶的陪伴,一方面可以减轻你的负担,另一方面对小孩的成长也是有利的,当然爷爷奶奶已经答应不再在小孩面前说不该说的话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老人可每月探视小孩一次,暑假可在老人处住一周,老人探视小孩时不得妨碍小孩母亲的法定监护权、不得对小孩谈及不利小孩身心健康的话题,当老人以适当方式探望小孩时,小孩母亲应予以配合。小编在办案中常常会发现,做选择时,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走,重要的是要遵从自己的内心,不忘人性最初的那份善意、宽容。排除干扰、静下心来,听从内心真正的呼唤,向左走还是向右走,自然就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