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在池州市开办了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向他人举债维持经营,到后期无力偿还被债权人告上法庭。2016年8月,。然而,身为公司法人代表的潘某以身试法,在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期间,不但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潜逃。
同年12月,池州市贵池区人民。该局刑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得知,潘某在江西省共青城市,2017年2月23日,,办案民警赶赴江西省在一家废弃的汽车修理厂将犯罪嫌疑人潘某抓获,并现场查获了被非法转移的设备。
经审讯,潘某对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潘某因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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