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元琛科技)近日披露科创板首轮问询回复。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首轮问询主要涉及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技术,业务,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其他问题七大方面,共有30个问题。
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徐辉先生、周冠辰先生、王光应先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查询,发行人共有16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包含刘江峰,其中4项发明专利,刘江峰列在第一位,但是刘江峰并非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且招股说明书中未提及该人。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元琛科技表示,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公司认定徐辉、周冠辰、王光应三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1)徐辉。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毕业,作为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和公司技术研发总负责人,从事环保行业20年以上,全面负责公司各类技术产品的研发工作,决策规划公司所有核心技术研发方向,决策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路线,为16项发明专利和22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2)周冠辰。纺织工程专业硕士毕业,进入公司从事研发工作。作为公司新材料事业部技术总工,主要负责过滤材料、防疫物资产业链产品的技术研发工作,在超净电袋非对称梯度技术、针眼热熔覆膜密封技术、PTFE复合乳液渗膜技术、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PTFE纳米膜复合技术共5项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3项发明专利和1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3)王光应。应用化学专业硕士毕业,进入公司从事研发工作。作为公司环境事业部技术总工,主要负责脱硝催化剂的技术研发工作,在电厂高效SCR脱硝技术、稀土修饰耐碱SCR脱硝技术、氮氧化物-二噁英协同脱除技术、中低温SCR脱硝技术共4项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1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关于刘江峰的基本情况、技术专长、担任发明人为发行人申请专利的原因,与发行人的关系,元琛科技表示,刘江峰,硕士研究生学历,纺织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5月至3月在发行人任研发部总工程师。刘江峰于3月7日去世。刘江峰在电厂、水泥厂、垃圾焚烧厂、钢厂等行业烟气除尘滤料选型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自5月起,刘江峰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担任研发部总工程师,刘江峰作为发明人为发行人申请专利的原因为:申请的专利均为刘江峰在发行人工作期间执行发行人的任务及利用发行人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行人作为专利申请人,刘江峰作为专利发明人之一。
因刘江峰作为发明人由发行人申请的专利,均为刘江峰在发行人工作期间执行发行人的任务及利用发行人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所以刘江峰就其发明的专利不享有权利,也不存在仍保留部分权利的情况。
关于是否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元琛科技表示,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任用,在公司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通过内训、外训的方式形成一支以技术骨干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目前,公司的技术团队结构稳定、配置合理。公司注重规范化建设和组织能力打造,具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实行专业分工、以团队协作的形式进行技术产品的开发。公司所取得的核心技术均属于自主研发,与其他机构或研发人员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不存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技术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各类耐高温耐腐蚀滤袋和SCR脱硝催化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修订)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发行人认为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关于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发行人认为公司属于“大气污染防治装备”领域。
关于公司产品是否为烟气处理设备的组成部分,是否具备烟气处理设备整体交付能力,元琛科技表示,滤袋是袋式除尘器滤灰系统的组成部分,为袋式除尘器运行过程中的关键部件;脱硝催化剂是SCR脱硝催化反应器的组成部分,为SCR脱硝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关键部件。
公司在销售滤袋和脱硝催化剂产品时,需向客户提供产品的设计、结构、性能、供货、安装、调试、检修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在交付产品时,客户出具验收单或送货回执。公司产品具备整体交付能力。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利用现有技术基础开发出可替代口罩用熔喷布的高效低阻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发行人通过设备购置形成“熔喷布生产线+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生产线+口罩/防护服生产线”的批量生产。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为“医疗防护用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发行人未取得相关生产资质。
关于在已实现PTFE覆膜材料批量生产的背景下,公司采购、构建熔喷布生产线的原因及合理性,两种过滤材料量产的数量情况,元琛科技表示,在已实现PTFE覆膜材料批量生产的背景下,公司采购、构建熔喷布生产线是因为当时受疫情影响,熔喷布作为口罩的传统核心材料,性价比更高,市场需求量远远大于市场供给量。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公开信息,2020年3月初,安徽省有4家熔喷布生产企业,日产能共计只有2.7吨,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PTFE覆膜材料性能虽然更好,但是其作为新产品还处于推广阶段,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综上,公司同时生产两种过滤材料具有合理性。目前,原材料供应充足情况下,熔喷布过滤材料可日产3吨,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可日产1.6吨。
关于PTFE纳米复合技术是否仅用于口罩物资核心过滤层的生产,本次新冠疫情发生前是否为发行人核心技术,该技术报告期内是否有对应产品销售,该技术可应用的下游行业,元琛科技表示,PTFE纳米膜复合技术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滤袋生产的后处理覆膜工序可以使用到PTFE纳米膜复合技术,通过聚四氟乙烯覆膜滤料高温热压覆膜工艺,实现滤料更高的过滤精度及易清灰能力,该核心技术不仅仅用于口罩物资核心过滤层的生产。本次新冠疫情发生前,公司已经具备相应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过滤材料的覆膜工序上,如电厂的PPS和PTFE复合滤袋、水泥行业的涤纶覆膜滤袋等高性能滤袋产品。目前,该技术广泛应用于电厂、水泥等下游行业。
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医疗防护用品的原因,元琛科技表示,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激增,尤其是上游熔喷布和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等原材料缺口巨大。公司利用自身在纺织过滤材料上的生产技术优势,转产防疫物资生产。
为此,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新增经营范围“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材(医用口罩、防护服、手术洞巾、创口贴等)、民用口罩、劳动保护防护用品、日化用品、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随后,公司迅速组织产品研发,设备购置、改造、安装和调试,形成“熔喷布生产线+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生产线+口罩/防护服生产线”的批量生产。截至目前,熔喷布、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已经实现量产,全力加大市场供应。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防护用品过滤材料实现销售收入3,710.28万元,其中熔喷布1,698.44万元,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1,231.24万元,口罩及其他防护产品779.2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于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元琛科技表示,新冠疫情爆发后,因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开始春节放假,原定于2020年2月1日结束假期,正常上班。新冠疫情发生后,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推迟了全面复工复产时间,于2020年2月10日正式复工。复工期间,发行人严格按照政府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同时生产得到有序恢复。
2020年2月10日公司开始正式复工。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推迟了订单执行、验收时间,但均未取消订单;公司个别供应商延迟供货,公司未取消订单。截至2020年5月末,公司客户均已复工,受疫情影响推迟的订单正在逐步执行,日常订单或重大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障碍。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66.02万元,较同期下降3,573.20万元;净利润-292.44万元,较同期下降827.43万元。
公司上半年滤袋产品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根据现有订单情况,公司滤袋产品产量和销量预计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94%~12.64%和3.19%~13.38%;脱硝催化剂产品产量预计较去年同期下降0.12%~8.44%、销量预计较去年同期下降52.03%~63.22%。
公司自2020年2月开始组织医用防护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并于2020年4月形成批量生产能力。目前,公司已累计投入约5000万元,购置PTFE纳米覆膜熔喷设备、熔喷设备、口罩机等防护用品生产设备。预计公司上半年熔喷布、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产量为200~220吨(包含自用),销量为140~160吨;口罩的产量为3,800~4,200万只,销量为3,600~4,000万只。
公司2020年上半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8,000~20,000万元,较同期增长18.66%~31.99%;预计实现毛利9,600~10,500万元,较同期增长74.76%~91.14%。其中,滤袋、脱硝催化剂业务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500~10,000万元,较同期下降33.36%~43.35%;实现毛利2,800~3,400万元,较同期下降37.59%~48.60%。熔喷布、纳米级PTFE覆膜材料、口罩等防护用品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较大,因此2020年上半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800~9,400万元,毛利6,600~7,000万元。
业务方面。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销售产品基本为非标准化和定制式产品,根据客户的工况条件及排放要求量身定制。公司采取直销模式,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
关于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背景下,脱硝催化剂产品销量、销售单价在报告期内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元琛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平均价格呈上涨趋势,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发行人销量、销售单价在报告期内大幅上升,其主要原因为脱硝催化剂产品应用领域拓宽、中低温催化剂产品销量增加,具体为:
A.电力市场催化剂进入更换高峰期,市场整体存量需求上升,且公司及公司产品在电力行业有一定的品牌和知名度,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也成为产品需求稳步增长的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度、度和度,公司电力行业存量更换脱硝催化剂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390.49万元、5,987.83万元和8,663.04万元,度较度、度较度分别增长36.38%、44.68%,存量更换市场收入是公司脱硝催化剂销售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B.钢铁等非电行业脱硝改造进入高峰期,市场增量需求增长较快,公司依靠先进技术及优质产品取得非电领域市场的订单,报告期内,度、度和度,公司非电行业脱硝催化剂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04.93万元、4,011.20万元和9,149.66万元。非电行业催化剂多选用技术要求高的中低温催化剂,其销售单价高于电力市场高温催化剂,因此公司脱硝催化剂平均销售单价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滤袋产品销量、销售单价均出现下滑的原因,下游市场是否已出现不可逆转的不利变化,元琛科技表示,报告期内,发行人滤袋产品销售收入和销量均有所下降,主要为:
A.一方面,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受益于多年的研究和开发,经历从批量生产到规模生产,产销量大幅增加,占公司收入比例也随之持续提高;另一方面,公司滤袋产品,受制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设备投入等,产销量略有减少,占公司收入比例不断降低。报告期内,公司滤袋相关设备投入约为2300多万元,但垃圾焚烧及玻璃行业的高性能滤袋仅能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小规模生产,成本较高,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滤袋产品销售收入占滤袋产品收入比例分别为0.06%、4.16%和12.41%,新产品产业化力度不足,未能达到预期发展目标。
B.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该市场后续需求主要为存量设备更换,鉴于公司与电力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后续更换服务将基本保持稳定。而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趋严,各非电行业的超低排放标准逐步推出,全国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也对照国家标准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滤袋产品的增量和存量需求均存在增长的空间。公司在维持电力行业更换市场业绩的情况下,大力拓展非电领域。
报告期内,度、度和度,非电领域滤袋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09.03万元、3,668.15万元和5,567.63万元,非电领域滤袋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63%、20.62%和36.11%。截至目前,公司已拓展进入垃圾焚烧等具有特殊需求的高性能滤袋市场,国家要求新建垃圾焚烧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预计未来几年垃圾焚烧工厂数量及规模会逐年增加,对应的滤袋产品需求会随之大幅增加。因此,公司下游市场空间较为广阔,未出现不可逆转的重大不利变化。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方面。关于公司是否存在异常的存货余额增长或结构变动情形,分析存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元琛科技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发出商品存在一定波动,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纤维类、基布类、钛白粉料、偏钒酸铵、聚四氟乙烯、聚氧化乙烯、备品备件、辅料等。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有针对性地采购原材料并适当备货。末原材料余额较末减少1,433.73万元,主要系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下行趋势,减少备货所致。
(2)发出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构成中存在发出商品,原因系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中一般约定有验收条款,在验收完成前,公司此部分产品在发出商品核算。
末发出商品金额较大,主要包括: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和滤袋、厦门龙净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滤袋、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滤袋、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和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硝催化剂和滤袋等,以上客户发出商品合计金额1,882.68万元,末发出商品均于度确认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