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的高中生都会成为闪闪发光的生物
那些山洞里念诗的学生,
终有一天会熄灭火把,走到光明的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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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诗社
文/毛植平
2009年,我在初中课堂上弓着身子,偷偷看抽屉里的杂志,那是我第一次看《最小说》,我不会想到多年以后,自己会跟这本杂志上的人物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玩游戏。
相信在那个年代上初高中的人都深有体会,没有智能手机,没有网络,只要是一本杂志,小说类的也好,娱乐类的也罢,就会传阅来传阅去,一个星期下来,全班都会看个遍。我是个成绩不好的学生,从来不喜欢听课,上课时没事儿就翻翻杂志,我就是这样开始看《最小说》的,当时就想:如果杂志上出现我的文章,该多好?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儿干,不是吗?不听课也不做作业,闲着也是闲着,“在《最小说》上发表文章”成了我最开始写作的原因。
记得我第一次熬夜就是为了写作,半夜一点起床,确认父母已经睡去,然后关上房门,打开台灯开始动笔,我写的是一篇奇幻小说,那时我还没有一台属于自己的电脑,小说的初稿都是在纸上完成的,先写在纸上,再把它们输进电脑里,我每周有两个小时时间使用电脑,那显然是不够的,于是还得抽空去一趟网吧,那年我上初一。
刚开始时的写作是疯狂的,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写,上课的时候写,课本上放一个笔记本,看一眼黑板写一句,假装在做笔记,回家也写,父母看到还以为在做笔记,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非常刺激。写不出来了就开始阅读,我的抽屉里藏了很多小说,什么样的都有,有玄幻有童话也有名著,有《皮皮鲁》《冒险小虎队》,有《悲惨世界》和《海边的卡夫卡》,也有很多叫不上名字的、不入流的小说。当然,我写作的事情也被发现过,凌晨一点父亲起床发现我在看《最小说》,我以为他会说些什么鼓励的话,我其实正想大声告诉他:“这是我的梦想。”但我没来得及说出口,也不好意思说,“梦想”这个词好像有点儿沉重?父亲的样子很愤怒,他把书撕了,把我揍了一顿,鼻血还溅在了生物书上。后来班主任也知道了,当时我坐在靠窗的位置,假装在做笔记,班主任从窗边路过,我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观察五分钟了,她要求我把笔记本交出来,我没答应,我说:“我凭什么要交给你?”于是班主任冲进教室,把我的桌子扯到过道上,她把抽屉里的东西通通倒了出来,抢走了笔记本,我蒙了,在座位上愣了好一会儿,同学们都看着我,丝毫不夸张地说,我感觉整个世界崩塌了。初一时的我,还是不把小说给任何人看的那种人,我认为那是秘密,笔记本上有太多秘密了,我一字一句数过,笔记本上大概写了有三万字的故事。
事后班主任没有善罢甘休,她在讲台上念了我的故事,一边念一边笑,同学也跟着笑,我听得出来那是嘲笑,那会儿老师教学生写作文,经常会用到一句比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算是体会到了,我甚至有仔细想过,初中生“写作”这一行为,是不是真的很可笑,很幼稚?是不是只有写试卷上的命题作文才是对的?是不是要引用诗句,写屈原、写勾践才会好?写“我发烧了爷爷背我去医院,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亲情”;写“我因考差大病一场,老师家访安慰我,并给我送了一碗鸡汤,我终于体会到了老师的良苦用心”。
回头想起来,班主任的做法真是非常错误,非常过分。自那以后我学聪明了,再也没把故事写到纸上,那个时候大家喜欢玩QQ,我就把故事写到日志里,然后锁起来。发不发表已经无所谓了,我只觉得有什么想法,我应该把它们写下来,把它们留下。
2010年,我看了一部叫作《死亡诗社》的电影,里面的高中生组建了一个叫作“古诗人社”的社团,他们会在每日凌晨翻墙出校,在一个黑漆漆的山洞里举着火把高声读诗,这几乎让我着迷,从某种程度上说,这跟上课时我们弓着身子,在抽屉偷偷看杂志的行为相同。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我建了一个群,把当时初中喜欢写作或是文学的朋友拉了进来,大家在群里面发自己的诗,分享自己觉得有趣的作品,我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参加某某比赛,给某某杂志投稿。这个群的活跃期大概只有一个月,那股兴奋劲一过,就几乎没人在群里说话了,我知道这是正常的,初中这个年纪的人,总会有各式各样的兴趣爱好,一旦发现这个领域不适合自己,就会立即退出,准确地说,到初三我就没再写作,我投过很多次稿,投给《最小说》,投给第二届“文学之新”比赛,通通石沉大海。
到了高中,学生们有了新的玩具,智能手机,这样一来再也没人在上课时看小说杂志了。我发现身边有很多像我这样的人,他们大多是女生,初中三年没有落下任何一期《最小说》,但到高中后,却没再买过任何类似的书刊,我想这就是时代的浪潮,谁也无法阻挡。高中的我为了上大学,开始学习编导,开始看电影,开始喜欢音乐,我去学了鼓,并想要做一名鼓手,至于写作,我几乎快要忘了它了。
讲道理说,学鼓不太费脑子,但比写小说要费时,你每天得花大量时间去练习,让肌肉产生记忆,即便手中没有鼓棒,你也得在脑中想象出来,我在上课时就会用双手食指敲击桌沿,左右左右,左左右右,再加上重音和脚部动作。有一天,我一如往常敲击桌沿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出现了《死亡诗社》里的画面,这部电影的情节我已经大体忘记,人物也不记得长什么样,我只知道有一群高中生曾经在山洞里举着火把念诗,然后顺理成章地,我又想到了自己初中上课偷偷看小说的画面,最后我回到现实,发现自己正在模拟打鼓敲击桌沿,不知不觉发出了很大声响,周围同学都转头望着我。
不如说是一种直觉,打鼓也好,写作也好,甚至可以说画画,可以说正在设计某样物品,无论我们在做什么,我们似乎都在做同样的一件事情。
我们读诗写诗,非为它的灵巧。我们读诗写诗,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员。而人类充满了热情。医药、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高贵的理想,并且是维生的必需条件。但是诗、美、浪漫、爱,这些才是我们生存的原因。——《死亡诗社》
出于本能,我突然想要写点儿什么,我知道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写小说了,距离上一次写作已经过去了两年,但当时我心里有一种几乎不可遏制的冲动——我必须写点儿什么。我好像有好多东西可以写。没有电脑,我就用手机写,就像别人没事儿掏出手机玩会儿游戏一样,我一想到一句话,就立马掏出手机写下来,整个过程非常顺利,仅仅四天时间我就写出一篇一万字的故事,像两年前一样,我把它保存在手机里,锁进加密备忘录。我没想过发表,也没想把它给谁看。
我个人是相信神谕的,而且坚信不疑。我经常会拍摄一些短片,事罢我会为它们配上音乐,配乐往往让我焦头烂额,因为你就算听遍整个歌单,也很有可能找不到真正合适的那一首,但上天在某些紧要关头总会给你提示,一次我的一个朋友突然给我发消息,说某乐队将首次在中国巡演,我不认识那个乐队,没有听过他们的歌,可我听了之后,却发现他们的风格和短片完美契合。有时候我必须做出艰难的选择,迟迟不能决定之时,看到街上一个女子走过,她的T恤上印着“YES”。
就如同我走在街上,路过报刊亭,无意间发现一本《最小说》,封面上写着“第三届文学之新”海选。我发现它的时候,距离截稿日仅有三天,这本杂志静静地躺在书架上,像个老朋友一样没有丝毫变化,我发现它的那个瞬间,它好像开口了,在说:“Yes。”
我旷了一整天的课,到网吧里把写好的小说码到电脑上,发邮件到海选邮箱里。
接到通知是在数月以后,我在语文课上接到了一通来自上海的电话。看到“上海”两个字眼时,我其实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了,按照惯例,为了防止用手机不被逮到,接电话的地点会选在厕所,或者没人的教室,但这一次,我没管老师,直接从后门冲了出去,在走廊接了电话——我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了,我想写作这件事情,应该不会被当作笑柄了。
那些山洞里念诗的学生,终有一天会熄灭火把,走到光明的街上。